教务函【2018】14号
各学院:
为做好2016级学生选课指导及毕业审核工作,请各学院根据《湖南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2015版)》,参照2015级本科生毕业标准,对2016级本科生毕业标准进行核对确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审核总体原则要求
1.总学分数须达到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要求学分总数最低要求。
2.必修课程学分是指培养方案中的通识必修、学门核心、学类核心、专业核心、集中实践等五类课程学分,原则上按培养方案所列出的必修课程逐一审核,课程、学分数均须达到要求。通识必修课中“大学英语”课程按学分数审核,学生须修满外国语学院开设的外语类(利用外国语言讲授的)课程8个学分,不审核具体课程。
3.进一步明确培养方案中专业选修课程的选课规则。专业选修课程如设有选修模块(方向)课程组,则须明确列出模块(方向)课程组的课程名称和学分数,并详细说明学生选课规则。其他选修课程,学生可按照《湖南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2015版)》要求,在全校范围内跨专业、跨学院选修,也可以在本专业的专业选修课中选修。
4.通识选修课,按学分数审核,不审核具体领域类别。学生须修满通识选修课8学分。
二、 核对确定内容
1.已公布的《湖南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2015版)》《湖南大学本科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2015版)》实际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偏差。若有不一致的地方,请按附件要求予以说明。
2.学生参加SIT、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学科竞赛获奖等所获学分统称为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各学院根据《湖南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办法》(教务函【2015】61号),开展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学生所获成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于每学期最后四周内进行认定。
3.2016级学生毕业审核要求是否存在其他调整。
三、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1.请各学院对本院专业标准逐一确认,填写《_学院 _专业2016级本科生毕业要求》,经学院主管教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提交附件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2.时间安排
内 容 |
时间 |
学院核对并提交材料 |
2018年4月11日~4月30日 |
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审核 |
4月30日~5月15日 |
挂网公布 |
2018年5月 |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课外科技活动成果认定联系人:薛佳宝 88821462
毕业标准确认材料提交联系人:高云华 88822840
附件: 学院 专业2016级本科生毕业要求
湖南大学教务处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