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教学管理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决定在全校开展评选“湖南大学优秀教务工作者”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选条件:
在教务管理岗位上工作1年以上的在职教务管理人员。热爱本职工作,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奉献精神,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自律,积极为师生员工服务,无违纪现象。
2.评选范围:
各学院的教务管理人员
3.评选办法:
各学院推荐1名参加评选,本科教学年度考核优秀的学院,可直接报送1名优秀教务工作者。请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进行推荐,将以会议评审的形式评选出年度优秀教务工作者。
4.资料提交:
请各学院将参评人员申请表以纸质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于1月13日前报送至教务处综合管理科,联系人:禹菲,联系电话:
88822818。
附件:优秀教务工作者申报表
教务处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