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1版教学计划实施以来,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部分学院根据教学需要进行了微调。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效率,便于今后制订教学执行计划,请各学院分年级分专业对集中实践环节及有关必修课进行核对整理。
本次整理原则上依据2011版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其中2013级部分专业名称有变化的,以教育部颁布的2012版新专业目录为准。
核对整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2014年3月15日 ~3月30日,核对短学期集中实践环节。
2.第二阶段:2014年3月15日 ~4月15日,核对2014年秋季学期课程。
3.第三阶段:4月 ~8月30日,根据教学服务系统中的数据,分年级分专业分学期进行核对。需要变更的,请提交教学计划变更表。教务处根据学院提交的情况进行整理核对,若差别比较大的,可以提交完整的教学计划。
请各学院在上述时间点,分别填写附件表格,经主管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后提交到教务处102计划科。
教务处
2014年3月12日
附件下载
附1:短学期集中实践环节核对表
附2:2014年秋季课程核对表
附3: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