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为学校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经费下拨到项目实施单位,专款专用。根据《湖南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经费管理办法》(湖大财字〔〔2013〕41号)和《湖南大学财务报账规定(试行)》(湖大财字〔〔2011〕3号)等文件精神,经费报账由实施单位财务审批人负责审批 ,计财处前台报账以财务审批人签字为依据。实施单位财务审批人在审批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专项经费时,应详细了解项目具体实施情况,按照学院内部经费管理要求和《本科实验室建设专项经费使用计划表》审批。建议学院和相关单位明确经费审批程序(项目执行负责人、学院实验室建设主管领导、学院财务审批人签字审批),具体流程由学院和相关单位确定。涉及其他有关财务规定的事项,仍按相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教务处
201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