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函[2016] 11号
各学院、教学单位:
为有效实施201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根据教育部有关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及艺术教育文件精神,适应国家发展战略需求,学校经研究,决定启动第一批通识教育招标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程领域
根据201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必须在本科阶段修满通识教育课程8个学分,包括文学、艺术、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创新创业六个领域。第一批招标课程重点补充艺术、创新创业领域课程,主要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艺术教育课程。艺术教育课程是人才培养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艺术课程教学是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招标中心环节。此类课程紧紧围绕艺术教育开设,例如:艺术导论、美术鉴赏、影视鉴赏、戏剧鉴赏、舞蹈鉴赏、书法鉴赏、戏曲鉴赏等。
二是创新创业领域课程。根据《湖南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方案》,要求学生必选创新创业教育通识课程2学分,加强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此类课程紧紧围绕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适应国家发展战略需求。例如: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大数据、云计算、新能源、生物医药等。
二、申报要求与建议
1.根据《湖南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文化素质教育课)暂行管理办法》,申报课程教学目标、内容与方法应符合通识课程(文化素质教育课程)教育理念,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等方面进行创新,注重师生互动与交流。
2.申报课程应具有锤炼精品、突出特色、启迪智慧的特质,能拓宽学生眼界和知识范围,拓展学科视野,全面提升学生素质。
3.课程负责人应热爱教学工作,愿为通识教育课程教学投入精力。本次立项课程要求每年面向全校本科生开设。
4.学校鼓励教学经验丰富和学术造诣高的教师申报,重点支持体现湖南大学特色,广受学生欢迎,教学效果好的通识教育课程。
5.通识课程一般不超过2学分,理论课1学分对应16学时,实践类课程1学分对应32学时。建议开出更多的1学分的相关领域系列课程。
三、资助经费
学校分批开展通识教育招标课程建设,本次招标立项课程,每门课程资助1-2万元。
四、申报材料
1.教师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汇总后报送教务处,学校将组织遴选评审。
2.请各学院、教学单位于2016年3月1日16:3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与电子版报送教务处。
3.材料清单:《湖南大学通识课程建设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湖南大学通识课程建设立项申请表》(附件2)一式三份。
联系人:高云华,联系电话:88822845
联系地点:校办公楼102室
电子邮箱:gaoyh@hnu.edu.cn
附件下载
附件1:湖南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文化素质教育课)暂行管理办法
附件2:湖南大学通识课程建设立项申请表
附件3:湖南大学通识课程建设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1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