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我校大学生创新训练(SIT)计划2010年度立项的项目已进入结题阶段。学校决定对2010年立项的SIT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要求
1.所有2010年度立项并已通过中期检查的校级、省级和国家级SIT项目均须参加结题验收,如需延期验收的项目,可向学院申请并报教务处备案。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本次不予结题验收。
2.每个项目需提交《项目结题申请书》(各级项目的申请书名称不同,见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项目结题总结》(附件四),项目组每人提交一份《个人结题总结》(附件五)。各材料需提供电子档和两份纸质档,一份由学院保存,一份报教务处。
3.项目结题验收评奖工作由学院负责,学校组织抽查。各学院根据《项目结题申请书》和学生的成果(设计图纸、仪器装置、开发的软件和系统等),对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把好结题验收关。国家级项目需组织答辩,其完成情况评审等级由学院参照毕业论文(设计)评审方式确定。
4.学生参加项目的学分和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学分数原则上不超过2个,同一项目组中成绩优秀(90分以上)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SIT计划要注重学生参加项目过程中获得的创新实践的体验,请指导老师从严给予学生学分和成绩。
5.结题答辩获得优秀的国家级项目,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成员为毕业生方可申请替代毕业设计,每个项目申请人数不超过1人。项目负责人有更换的并且在项目研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可以提交申请。非毕业生负责的结题项目不能申请替代毕业设计(论文)。需要申请毕业设计替代的同学必须填写《湖南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替代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经学院同意后向学校申请。
二、优秀项目评选
为进一步做好SIT计划工作,现将各学院可推荐的校级优秀项目名额(包括省级项目)分配如下:
学院
| 一等奖
| 二等奖
| 学院
| 一等奖
| 二等奖
|
土木院
| 2
| 4
| 建筑院
| 1
| 2
|
环工院
| 1
| 2
| 机械院
| 2
| 5
|
设计院
| 1
| 1
| 工管院
| 2
| 4
|
法学院
| 1
| 2
| 电气院
| 2
| 4
|
化工院
| 2
| 4
| 数学院
| 1
| 1
|
信息院
| 2
| 4
| 物电院
| 1
| 3
|
材料院
| 2
| 4
| 生物院
| 1
| 2
|
外语院
| 1
| 1
| 金统院
| 2
| 4
|
经贸院
| 1
| 3
| 文学院
| 0
| 1
|
新影院
| 1
| 2
|
|
|
|
三、请各学院于5月10日之前,完成项目的结题验收答辩工作,并将已结题验收项目的相关文件报送教务处综合办。
四、联系人:廖铭,联系电话:8882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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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