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生课程考试的规范管理,提升试卷评阅质量和数字化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采用网上电子阅卷系统进行试卷评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使用范围与要求
1.课程范围。本学期采用笔试考试(期中或期末)的课程均可使用电子阅卷。量大面广的笔试考试课程原则上要求使用,其他笔试考试的课程推荐使用。
2.评阅标准。网上电子阅卷的评阅标准须与线下阅卷一致,确保公平公正。
二、工作流程与安排
1.信息登记。请各教学单位填写《2025-2026-1学期电子阅卷课程信息登记表》(附件1),登记拟开展电子阅卷的课程信息,于11月20日前提交至教务处考试中心,联系人:沈老师,88821993。
2.设计答题卡。命题教师与技术支持工作人员联系设计答题卡,联系人:雷之梅,18573923307。
3.试卷印制。考前两周,命题教师联系考试中心印刷试卷和答题卡。
4.领取材料。考前1个工作日,教学单位领取试卷、答题卡等材料,根据工作要求组织考试。
5.电子阅卷。考试完成后,教学单位联系技术支持工作人员上门扫描答题卡,并组织开展网上电子阅卷。阅卷完成后,从阅卷系统中导出成绩及分析报告等材料。根据《湖南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湖大教字〔2023〕4号),完成后续成绩公示、录入、材料归档等工作。
三、联系方式
考试中心:沈老师,前进楼107室,88821993
技术支持工作人员:雷之梅,18573923307
附件:1.2025-2026-1学期电子阅卷课程信息登记表
教务处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