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关注教务处微信公众号:hnu_jwc

  • 学校主页
  • 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 处长信箱
  • 办事指南
综合服务
当前位置: 主页 > 通知公告 > 综合服务
关于开展湖南大学2026年度本科新专业申报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6-03-23 09:57:19点击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和《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行动方案(2025-2027年)》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6年度本科新专业申报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准确把握高等教育基本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把立德树人融入专业设置全过程,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坚持需求导向。主动面向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立足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依托我校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布局战略必争领域和新兴领域新专业

3.坚持交叉创新。按照四新建设要求,规划布局跨学科交叉专业,支持开展跨学院、跨学科、政产学研联合办专业,促进理工结合、工工交叉、工文渗透、医工融合

二、专业设置条件

各学院申请设置专业,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毕业生有稳定的社会需求;

2.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符合学历、学缘和职称要求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3.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4.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

5.其他说明:每个学院近两年增设本科专业数一般不多于一个。生师比不达标的学院原则上不再增设新专业。近两年内已申报但审核未通过的新专业,若条件建设没有重要进展,原则上不再申报。

三、专业设置程序及要求

(一)新专业申报

1.申报范围:2025年已进行新专业预申报的专业,2026年需超常规布局的专业(含目录外专业)。

2.学院申报:

1)专家论证。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专家组人数不少于5人,原则上为校外专家,需包含同类高校相关专业负责人、教育部相关专业教指委委员和行业企业专家等。

2)学院教学委员会论证。学院教学委员会根据申请材料和专家论证意见对新增专业的必要性、迫切性和合理性进行论证。

3)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对学院教学委员会的论证结果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教务处。

4)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学院需提交申请表(附件1)(学院教学委员会主任、院长、书记签名)、可行性分析报告(附件2教学院长签名)、评审专家意见表附件3)、外单位开课确认单(附件4)、教学大纲(做成一个文件,带目录,包含除通识必修课以外的所有课程)。超常规布局专业需额外提交论证材料,阐述设置该专业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3.学校审批

学校组织专家对专业设置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论证结果提请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面向全校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备案或审批。

(二)新专业预申报

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要求,新申报专业须提前一年进行预申报,提交增设专业理由和基础等材料,正式申报的专业须与预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

各学院可面向基础学科领域、国家重大领域、新兴产业领域、紧缺急需领域等计划新增的专业,或整合、优化现有专业为新专业,填写专业设置预申报材料(附件5)和培养方案,经学院教学委员会论证、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提交电子版、纸质版材料各一份至教务处院长和教学院长签名、盖院章。经学校审议通过后,将提交教育部系统进行预申报。

四、其他工作

2027年新增招生的试(实)验班、双学士学位项目等需参照新专业申报流程提交可行性分析报告(附件2)、评审专家意见表(附件3)、外单位开课确认单(附件4)、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做成一个文件,带目录,包含除通识必修课以外的所有课程)学院教学委员会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培养方案应与原专业培养方案在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设置方面有明显区分。

五、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于429日(周三)前提交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11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新专业申报通知如遇教育部政策变化,按教育部最新文件要求调整。


联系人:何英 电话:88822840

: 894576965@qq.com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2.可行性分析报告

3.评审专家意见表

4.外单位开课确认单

5.本科专业设置预申报材料

6. 关于开展2025年度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53号)(2026年通知暂未发)

7.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8. 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

9.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版)

     教务处

   2026年3月23日

  • Copyright  © 2017-2021  湖南大学教务处    

  •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1号    

  • 邮政编码:410082    

  • 电话(传真):0731-88822818    

  • 电子邮箱:jwc@hnu.edu.cn    

  • 网站技术支持:0731-88822836    

  • 网站备案信息:湘ICP备00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