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教务办、学工办、各年级本科生和研究生: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ational English Contest for College Students,简称NECCS)是一项全国性的大学生英语综合能力竞赛,对于促进高校英语教学改革,激发学生学习英语的积极性,鼓励英语学习成绩优秀的大学生脱颖而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校于2011年制订的《湖南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规定对获得此项竞赛全国总决赛二等奖以上的学生给与奖励,并享受直推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按全国竞赛组委会通知,2012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ational English Contest for College Students,简称NECCS)初赛报名工作已经开始。我校初赛由学校教务处主办,外国语与国际教育学院承办。请各学院做好动员和报名组织工作,具体情况和要求如下:
一、参赛对象
竞赛分A、B、C、D四个类别,全国各高校研究生及本、专科所有年级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赛。
A类竞赛:适用于研究生参加;
B类竞赛:适合于英语专业本、专科学生参加;
C类竞赛:适用于非英语专业本科学生参加;
D类竞赛:适用于体育类和艺术类本科生和非英语专业高职高专类学生参加。
二、竞赛时间和方法:
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由全国统一命题。初赛于2012年4月8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在全国同时进行。决赛于2012年5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在全国同时进行。
我省决赛只进行笔试(含听力),满分为150分。竞赛章程与样题见中国英语外语教学研究网(www.tefl-china.net)及英语辅导报社网(www.ecp.com.cn)。
各高校按6‰的比例从初赛中选拔决赛选手参加全省决赛,全省决赛按1‰的比例选拔选手参加全国总决赛暨英语夏令营活动,总决赛包括英语演讲比赛、英语辩论赛和英语风采大赛。
三、奖励办法
本次竞赛四个类别均设四个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总获奖比例为参加初赛人数的51‰。二等奖和三等奖通过初赛产生,分别依据各参赛高校参赛人数的15‰和30‰评选。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省赛区决赛产生,特等奖获奖比例为1‰,一等奖获奖比例为5‰。
获特等奖的选手均有资格参加全国总决赛暨英语夏令营活动,总决赛设单项一、二、三等奖。学校负责支付总决赛选手的参赛费用。
四、报名及缴费:
1、我校集中报名时间为2012年2月13日——3月12日,请所有学生以班为单位到所在学院教务办报名缴费(25元/人),并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各学院向联系人索要报名表EXCEL文档。
2、各学院教务办于3月14日前将报名表(EXCEL文档)和报名费交外国语与国际教育学院教务办。
联系人:周建佳
电话:88823913
五、竞赛及成绩发布
1、参赛选手请于竞赛前到学校教务处门户网站查询赛场安排,并携带身份证、学生证、签字笔、铅笔、橡皮等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竞赛。
2、初赛结束一周后到教务处门户网站查询成绩,获一等奖的选手注意查看决赛通知并做好决赛准备(决赛通知见湖南省大学外语专业委员会网站)。
附件:2012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报名单
湖南大学教务处
外国语与国际教育学院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