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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湖南大学2011届本科生毕业学分审核标准》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1-03-23 15:38:26点击次数:

关于公布《湖南大学2011届本科生毕业学分审核标准》的通知

各学院:

现将《湖南大学2011届本科生毕业学分审核标准》印发给你们,请按此标准对2011届本科生课程修读及获得学分情况进行审核。

特此通知

附件:湖南大学2011届本科生毕业学分审核标准

教 务 处

2011年3月18日

湖南大学2011届本科生毕业学分审核标准

根据《关于制订2006本科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湖大教字[2007]53号)文件要求,制定2011届本科生毕业学分审核标准如下:

一、毕业学分审核原则及说明

1、毕业学分审核按总学分达标基础上分课程类别审核的原则进行,即学生修读课程的总学分需达到所学专业毕业最低总学分要求。

2、公共通识、理科(文科)A组、理科(文科)B1组、理科(文科)B2组、专业核心课、集中实践环节等主要课程类别需达到各专业计划要求。

各专业毕业总学分要求和各类别学分要求见附件一。

二、课程类别学分替代规则

课程替代规则如下:

1、公共通识、理科(文科)A组、理科(文科)B1组、理科(文科)B2组、专业核心课、集中实践环节等课程类别,不能被任何其他类别学分替代。

2、其他类别课程的替代规则由学院制定。

三、2011届李达实验班学生的毕业审核

由于李达实验班是教改试点班,采用的是两阶段的培养模式,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均有其特殊性,因此对李达实验班毕业生的审核分两种情况对待:

(一) 完成第一阶段(前两年的集中学习阶段)教学计划规定课程且符合李达实验班培养目标的学生(注:这部分学生的审核手工进行,请相关学院填写《湖南大学2011届李达实验班毕业生审批表》)

1、 教务处认定其第一阶段修读课程学分全部合格,第二阶段(后两年的专业学习阶段)的毕业审核标准由学生修读专业所在学院制定并报教务处备案,同时由学院依据此标准审核,整个本科阶段的总学分不高于学生修读专业所要求的学分。

2、 第二阶段的各类学分要求由学院按学生的修读专业第三、第四学年的教学计划要求来认定。若第二阶段按照导师认定的个性化计划(包括部分研究生课程)修读,则按个性化计划审核并经导师签字确认。

(二) 未完成第一阶段课程学习或未达到李达实验班培养目标,中途转回原专业学习的学生

这部分学生的毕业审核由学生现修读专业所属学院根据现修读专业的要求进行审核。其在李达实验班期间修读的合格课程学分仍然有效,且毕业总学分要求不突破现修专业所要求的学分。

四、第二专业和辅修专业的毕业审核

根据《湖南大学关于试办本科第二专业的暂行办法》的规定,第二专业和辅修专业由各开办学院依据第二专业教学计划进行毕业审核,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附件:

1、 湖南大学2011届本科生毕业审核学分要求

2、 2011届李达实验班第一阶段合格学生名单

3、 湖南大学2011届李达实验班毕业生审批表

教务处

201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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