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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成绩复查与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8-01-22 09:50:17点击次数:


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成绩复查与补考工作安排的

通知

各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教学安排,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成绩将于201823日前由任课教师录入教学服务系统,请及时查询各门课程成绩,如对成绩有疑义可申请成绩复查,不及格课程可参加补考(缺考和违纪学生没有补考资格)。为保证成绩复查与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成绩复查

学生对授课教师评定的学期成绩如有疑义,可在规定时间内按下列程序申请成绩复查,逾期不予受理。申请复核的事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答题卡)、是否有漏评、漏阅等;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方面。成绩复核不重新评阅试卷,评分标准、评分细则的宽严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考生不得查看答卷。

(一)平时成绩、期末成绩复查

1.申请复查的学生,于每学期第一周内(39日前)填写《湖南大学本科生学期成绩复查申请表》,交开课学院教学秘书落实成绩复查工作。

2.成绩复查工作由开课学院教学秘书以及任课教师(或阅卷教师或任课教师所在教研室主任或课程负责人)共同负责;成绩复查时不得重新阅卷,开课学院应当在《湖南大学本科生学期成绩复查申请表》上写明原因及责任人,附学生课程的试卷原件或平时修课记录和评分登记册,汇总后于316日之前统一交教务处注册学籍科。

(二)补考卷面成绩复查

申请复查的学生,于每学期第三周内(323日前)填写《湖南大学本科生补考成绩复查申请表》,交教务处考试中心落实成绩复查工作;成绩复查时不得重新阅卷,教务处考试中心应当在《湖南大学本科生补考成绩复查申请表》上写明原因及责任人,附学生课程的试卷原件,汇总后于330日之前统一交教务处注册学籍科。

二、 补考安排

1.补考考试卷面成绩视同期末考试卷面成绩,是综合成绩的一部分。缺考和违纪学生没有补考资格,实验(实践)、实习、课程设计不安排补考。

2.201832日起,学生可登录湖南大学教学服务系统查询个人补考考试安排。

3.考试时间(以教务系统查询信息为准)

201839-11

上午:08:00-10:00 10:15-12:15

下午:14:00-16:00 16:15-18:15

晚上:19:00-21:00

4.考试地点(以教务系统查询信息为准)

南校区:复临舍、前进楼 北校区:二教

5.非笔试课程的补考

非笔试课程的补考不安排具体的考试时间和地点,请需要补考的同学于3 6日(星期二)前与开课学院教务办或任课教师联系确定补考安排。所有形式的补考需于316日(星期五)前全部完成。

6.注意事项

(1)考生拿到试卷后请确认是否与自己所需补考的科目和内容相符,如有疑问,需在动笔作答前向监考老师提出并在座位上等候处理意见,一旦动笔作答则视为有效试卷。

(2)考试要求与期末考试要求相同。

(3)补考学生必须携带有效证件参加补考。

(4)如对考试安排有疑义,可到考试中心(前进楼107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88821993

附:1.湖南大学本科生学期成绩复查申请表

2.湖南大学本科生补考成绩复查申请表

3.湖南大学成绩复查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18122

此通知请学院教学秘书传达到各学生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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