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部处:
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本科教学工作,严格本科教育教学过程管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障新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定于2020年9月21日-25日开展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开学教学检查工作,为保证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全面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执行情况;
2.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3.突发情况下教学方式(线下教学转为线上线下相结合或全面转为线上教学)转换预案;
4.教学计划的落实,课堂教学及准备情况(教师到岗、教学大纲、教学进程表、实验室准备等),课堂(大班)讲授、小班研讨课(辅导、讨论、实验、实习等)的组织情况等;
5.教材的准备及选用情况(包括教案、讲义等);
6.学生到课率;
7.教学场所的教学设备、基础设施运行情况等;
8.其他教学运行情况。
二、检查方式
1.本次开学教学检查以各学院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例行教学检查为辅的方式进行。
2.各学院应安排专人开展专项检查,学校对学院的教学状态和教学检查工作进行抽查,并给予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年度本科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工作要求
1.开学教学检查是我校严肃教学纪律,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重要工作,校领导将分组深入课堂亲自参与教学检查工作。各学院、学工、团委、后勤等有关部处要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定并组织全面检查。学院书记、院长应带头深入教学一线亲自指导、参与教学检查工作,将工作落到实处。
2.各学院应严把教材(教案、讲义等)关,确保教材选用质量及价值导向正确,教学检查人员对于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有困难的教师应及时发现并予以帮扶。
3.检查人员应提前到达指定的教学楼,及时发现、处理问题,并将情况向教务处反映。
4.结合教学检查,落实《湖南大学本科听课管理办法》(湖大教字〔2016〕37号)文件精神,开展校、院及相关部门领导、校院督导、同行听课活动。
四、材料报送
1.各学院对开学教学检查情况(包括全面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线下、线上教学形式转换工作准备、学院书记及院长深入教学一线指导和参与教学检查,教材选用,教师开新课、新开课,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实践教学等情况)形成文字总结。
2.9月16日下午4:00前各学院将开学检查安排表交教学运行科; 9月24日下午5:00前将经学院领导审核的开学教学检查情况总结及附件3交教学运行科,附件4交教学评估科。
特此通知。
附件:
1.湖南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2.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开学教学检查教务处安排表
3.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开学教学检查异常情况登记表
4.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