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
教材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及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教材委员会《关于开展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国教材〔2020〕4号)精神,为做好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党的十八大以来(2012年11月8号后,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国内初版、修订或重印,正在我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本科教学活动中使用的教材。包括纸质教材、数字教材。
以下教材不纳入推荐范围:各类教学中使用的学术专著、教学参考书、教辅用书、培训类教材,译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教材的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引进的国外教材(含翻译教材),与教材配套的图册和活动手册,担任马工程重点教材首席专家或主编所主编的、与马工程重点教材名称或内容基本相同的教材,曾以教学或科研成果等形式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教材。
二、推荐条件
1.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能够将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贯穿教材始终,体现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2.准确阐述本学科专业的基本概念(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结构设计合理,选材恰当准确。注重及时体现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学科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及时修订完善。充分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充分反映相关学科专业发展的新成果,充分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
3.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体现先进教育理念,适应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多样化人才培养类型需求,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和教学改革最新成果,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三者融为一体,有利于激发学生创新潜能。
4.内容编排科学合理,文字准确流畅,符合规范化要求,插图质量高,图文配合得当,版式设计专业,装帧印刷美观。
5.选用范围广,师生认可度高。原则上经过2年以上(含2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同一种教材不同版次的使用时间可累计计算),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等方面具有显著成效。
6.社会评价良好,未出现造成不良影响的事故,未出现质量抽查不合格情况。编写人员无违法违纪记录或师德师风问题。
三、推荐指标及要求
1.首届全国优秀教材由学校根据申报指标限额,择优遴选优秀教材向省教育厅申报。为提升申报质量与效率,各单位限申报1种,有作为第一作者的教材入选“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书目的单位,可在申报限额基础上多增加1种本科生教材申报指标。
2.申报可选择“单本”或“全册”两种申报类型。不受理系列教材申报。全册教材(相同书名的上下册、1—n册)可选择“全册”申报类型,也可选择“单本”申报类型。若选择“全册”类型申报,须所有单册全部符合申报要求,申报时占用一个指标。
3.同一主编、副主编或第一作者编写的名称或内容基本相同的教材只能申报一项。对于同时适用于本科、研究生教育的教材,须择一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4.马工程重点教材不占用申报指标,由编写、出版单位会同第一首席专家(第一主编)直接向全国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评审委员会提交申报材料。
四、申报推荐程序
1.单位推荐。各单位组织评审推荐工作,确定推荐教材报教务处。
2.学校评审推荐。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遴选优秀教材并排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工作安排按顺序推荐。
五、申报材料
申报教材需填写全国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申报推荐评审表(附件1),此外须提供以下材料:
1.教材纸质版和电子版(pdf格式);
2.CIP查询截图和版权页截图(登录中央宣传部出版物数据中心:https://pdc.capub.cn查询并截图);
3.所有教材编写成员政治审查表(附件2)。
4.图书编校质量自查结果记录表(附件3)。
六、工作安排
请各单位于11月26日下午6点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教材信息汇总表(附件4,按推荐顺序排序)和申报材料(一式5份,每种教材放在一个牛皮纸袋内,纸袋上贴申报书封面)报送至教务处104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hnukcjck@163.com。联系人:张琳,联系电话:0731-88821842、15116345825。
附件:1.全国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申报推荐评审表
2.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
3.图书编校质量自查结果记录表
4.推荐教材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