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推荐单位: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事关人才选拔和学校声誉,为了做好2018年推免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推荐单位应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附件一)和《湖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湖大教字[2015]10号,附件二)规定,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简称《推免细则》)。对于特别推荐规则中有学术论文推免、科研类推免等方式,要对其条件、程序、过程和监督机制等予以认真完善;另根据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意见,推荐环节慎用面试等方式,确保推免工作的公正公平和客观科学。
2.请各单位于2016年12月9日之前将《推免细则》的电子档及纸质档(各学院院长或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字且单位盖章)交教务处学生事务科。
联系人:章小梅 邮箱:723811161@qq.com
联系电话:88823270
附件下载:
一、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
二、湖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湖大教字〔2015〕10号)
湖南大学教务处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