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湖南大学本科学生学则》规定,现将2015年学制年限内未按期毕业学生办理结业和延长学籍手续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5年学制年限内未按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学习的学生(名单附件1已发给各学院教务办),可根据个人修读情况办理结业或延长学籍手续。
1、已获总学分数达到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数的90%及以上的学生可申请结业。
2、达到结业条件但未办理结业手续和没有达到结业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延长学籍(本学期在修课程学分加上已获学分总计达到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数的90%及以上的学生暂缓申请,秋季学期开学两周内办理)。
二、结业或延长学籍手续办理时间安排和流程
1、达到结业条件的学生需在6月24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湖南大学本科学生结业申请表》(见附件2),获批准结业的学生按规定流程办理离校手续,由教务处统一注销学籍并在教育部学信网上进行学历注册后,领取结业证书。
2、达到结业条件但未办理结业手续和没有达到结业条件的学生必须办理延长学籍手续。申请延长学籍的学生需在6月24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湖南大学本科学生延长学籍申请表》(见附件4),获准延长学籍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成功缴费后,由教务处统一办理延长学籍手续,并登录教育部高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提交保留学籍申请。
3、6月29日学院分类审核并填写《学制年限内未按期毕业学生申请结业离校汇总表》(见附件3)、《学制年限内未按期毕业学生申请延长学籍汇总表》(见附件5),经主管院领导签字并加盖院公章后统一提交教务处(须提交汇总表的纸质稿、电子稿)。
4、7月6日计划财务处将对申请延长学籍的学生统一扣费,请提交延长学籍申请的同学将相应费用提前存入中国银行卡。延长学籍期限内:修读10学分以下的,只收学分学费;修读10—20学分的(包括10学分),收学分学费和半年的专业注册学费;修读20学分及以上的,收学分学费和一年的专业注册学费。
5、规定时间内,既未办理结业手续,也未办理延长学籍申请手续(或提交了延长学籍申请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缴费)的学生按退学处理。
三、学籍管理
1、结业学生视同正常毕业学生,学校不再统一管理。
2、延长学籍学生转入下一年级,按照正常在校生统一管理,毕业标准按转入年级标准执行。
3、结业离校学生可在弹性学制年限内返校修读课程(四年制专业学生为入校日起六年,五年制专业学生为入校日起七年),学生须在学校公布的选课时间内按时选课,按教师要求修课;学生返校修读课程需按规定缴纳学分学费,每学期第二周周五计划财务处将对选课学生统一扣费,请选课成功的同学将相应费用提前存入原中国银行卡,未按时缴费的学生将被取消修课资格;返校修课达到毕业标准的可申请换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补授学士学位;学校不接受超过弹性学制年限的学生返校修读课程。
4、延长学籍学生在延长学制年限内达到毕业标准者,经学生本人书面申请,发给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以补授学士学位。延长学制达到弹性学制最长年限仍不能达到毕业标准和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生本人书面申请(申请受理时间与毕业证相同),根据《湖南大学本科学生学则》的规定,发给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同时在教育部学信网上进行相应注册。
四、住宿管理
1、结业学生不提供住宿;
2、获准延长学籍学生(含暂缓申请)住宿管理:
⑴ 暑假期间,学校将对全部毕业生房间进行维修,获准延长学籍的学生(含暂缓申请)需要按规定流程办理退宿手续(搬离学生宿舍、退还宿舍钥匙,经宿舍管理老师验收合格后,在《退宿登记本上》登记并结清相关费用),学校将提供行李免费寄存服务,具体安排见千年弦歌《2015届毕业生住宿留校须知》。
⑵ 获准延长学籍的学生(含暂缓申请)如有住宿需求,需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住宿时间为1学期或1学年。各学院请于7月12日17:00前汇总并提交《延长学籍本科学生(含暂缓申请)住宿申请汇总表》(附件6),电子档发园区服务中心卢华老师办公自动化邮箱,纸质版签字盖公章后交天马园区二区一栋学生事务大厅。
⑶ 学校在新生开学后一周内,根据各学院的空床位情况,进行住宿统筹安排并公示。请安排了床位的学生尽快办理缴费入住手续,如想取消住宿申请,请于公示之日起3日内到天马事务大厅办理取消手续,逾期未办理住宿取消手续的,将视为实际入住,并追缴其相应住宿费。
⑷ 获准延长学籍的学生住宿到期或毕业、结业等,需要按规定流程办理宿舍的退宿手续(搬离学生宿舍、退还宿舍钥匙,经宿舍管理老师验收合格后,在《退宿登记本上》登记并结清相关费用)方可领取相关证件或办理相关手续等。
教务处
学生工作部
2015年6月16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学制年限内未按期毕业学生信息汇总表》
附件2:《湖南大学本科学生结业申请表》
附件3:《学制年限内未按期毕业学生申请结业离校汇总表》
附件4:《湖南大学本科学生延长学籍申请表》
附件5:《学制年限内未按期毕业学生申请延长学籍汇总表》
附件6:《延长学籍本科学生(含暂缓申请)住宿申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