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南大学本科学生辅修第二专业管理办法》(湖大教字[2012]55号)(见附件1)的规定,现将2014-2015学年秋季学期辅修第二专业报名在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2012级、2013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2.学生在申请辅修第二专业前,请仔细阅读《湖南大学本科学生辅修第二专业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全面了解拟修读的第二专业教学计划和修读要求。
3.学生在10月28日前提出辅修第二专业申请,并填写《湖南大学本科学生辅修第二专业申请表》(见附件2)交所在学院教务办。
4.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审核后请于11月3日将《申请辅修第二专业学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交教务处注册科。
5.第二专业所在学院于11月11日前将审核通过学生的申请表及《申请辅修第二专业审核通过学生汇总表》(见附件4)交教务处注册科。
报名人数超过接收名额但未达到30人的,由第二专业所在学院按照接收名额确定学生名单并跟班修读。报名人数超过接收名额且达到30人的,教务处征求相关第二专业所在学院意见,学院同意开设第二专业暑期课程班的,安排选课,时间另行通知;学院不同意开设第二专业暑假课程班的,由学院按照接收名额确定名单并跟班修读。2012级、2013级各专业接收辅修第二专业名额表见附件5、附件6。
6.跟班修读第二专业课程选课与2014-2015春季学期选课同时进行。
7.教务处审核后于11月20日后公布名单。
8.特别提醒:按《湖南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交纳相应的学分学费。中途中断修读的,学分学费不予以退还。
附件下载
附件1:湖南大学本科学生辅修第二专业申请表
附件2:申请辅修第二专业学生情况汇总表
附件3:申请辅修第二专业审核通过学生汇总表
附件4:2012级各专业接收辅修第二专业名额表
附件5:2013级各专业接收辅修第二专业名额表
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