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促进中国高水平大学与国外知名大学的合作与交流,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水平的拔尖创新人才,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财政部于2007年开始实施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项目按照“面向学校需要、依靠学校工作、服务学校发展”的思路,重点依靠“985工程”建设高校进行选拔。我校2007年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约实施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
为做好我校2015年应届本科生公派留学赴国外大学攻读硕士学位和攻读博士学位工作,现作如下安排。
一、可利用的公派研究生项目
(一)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1、选拔类别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
2、选拔规模
2015年全国计划选派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000人,我校推荐名额不限。
3、选拔专业
选派学科专业不限,重点支持《人才规划纲要》、《科技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支持学科、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领域。
4、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批准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对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专业和部分国家急需学科、专业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国家留学基金可提供学费资助。
申请教育部/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有关教育/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5、申报时间
正式申报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至4月5日。
6、申报要求
正式申报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外语水平达到拟留学单位入学要求。
7、国家留学基金委专栏
专栏网址:
http://www.csc.edu.cn/Chuguo/08c2ac5a6ff74eb2b1039ed69bdeb447.shtml
(二)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
1、选拔类别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12-24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
2、选拔规模
2015年全国计划选派600名出国留学,我校推荐名额不限。
3、选拔专业
选派学科专业领域为农业推广、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金融、国际法。
4、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学费、规定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国外大学不免除学费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可提供学费资助。
5、申报时间
正式申报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至4月5日。
6、申报要求
正式申报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外语水平达到拟留学单位入学要求。
7、国家留学基金委专栏
专栏网址:
http://www.csc.edu.cn/Chuguo/5a69d3d4869b4048ae9287496abae65f.shtml
(三)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1、选拔类别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12-24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
2、选拔规模
2015年全国计划选派300人出国留学,我校推荐名额不限。
3、选拔专业
选派学科专业领域为艺术类专业(艺术学、音乐学、美术学、设计艺术学、戏剧戏曲学、电影学、广播电视艺术学、舞蹈学)。
4、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往返国际旅费、在外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对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可提供学费资助。
5、申报时间
正式申报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至4月5日。
6、申报要求
申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外语水平达到拟留学单位入学要求。
申报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外语水平达到拟留学单位入学要求。
7、国家留学基金委专栏
专栏网址:
http://www.csc.edu.cn/Chuguo/62a5a38acec041b099986031d58c5634.shtml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3)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国际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4)年龄不超过35岁(1980年4月5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5)符合拟申请教育部/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有关教育/科研机构合作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外语水平合格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各语种要求如下: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
-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
-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其中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5)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6)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三)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外语水平合格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
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
(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
(5)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0分,托福8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1级,日语达到三级(N3),韩语达到TOPIK3级。
(6)通过拟留学单位/外方导师组织的考试或面试达到其外语水平要求。
三、学校选拔工作日程
1.2014年11月—2015年3月9日,申请人联系国外大学,并获得国外院校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2014年11月30日前,申请人填写《湖南大学2015年公派研究生项目预报名申请表》,并发送至报名邮箱lijian@hnu.edu.cn.
2.2015年3月13日前,申请人选择申报的公派研究生项目(仅限一个项目),向所在学院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具体见材料清单。
3.2015年3月17日,各学院审核申请材料,并将学院推荐的申请人相关材料、单位推荐人员汇总表提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过期不提交上述材料的学院视为自动放弃国家公派申请资格。
4.2015年3月20日前,研究生院组织学校专家评审会,确定项目候选人。
5.2015年3月20日—3月31日,项目候选人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表。
6.2015年4月1日—5日,研究生院审核申请人员网上申请表及材料,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电子申请材料及公函。
7.2015年4月—5月,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呈报教育部审批。
8.2015年5月,基金委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
9.2015年6月起,学校组织项目录取人员参加行前集训,被录取人员办理签证等手续后开始派出。
四、派出与管理
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和《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后再予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派出后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留学期间,留学人员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具体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建
联系电话:0731—88822824
办公地点: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逸夫楼北栋203)
联系邮箱:lijian@hnu.edu.cn
我校2015年公派QQ群:348019386(申请加入时请注明学院和姓名)
附件下载
湖南大学研究生院
二0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