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生申请、学院初审、教务处复核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对申请由学校统筹的学科竞赛推免且达到推免基本条件和相关分类条件的人员排序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表)。
对本公示如有异议,请于9月1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如下部门报告:
1.教务处学生事务科,校办公楼104室,电话:88823270;
2.校纪委办公室,校办公楼318室, 电话:88822907。
教务处
201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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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在《湖南大学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规定的前七类(“6+1”类)学科竞赛中获奖且达到推免基本条件和相关分类条件的申请人员排序
表二:在《湖南大学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规定的第八类学科竞赛中获奖且达到推免基本条件和相关分类条件的申请人员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