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保证2014届毕业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本院学生核对各自的课程修读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修读数据指学生个人的所有原始修课记录,包括初修、重修、补修选课的数据。如同一门课程有多次修读,就会有多条记录(不论是否取得学分或是否有成绩)。
二、请学院教务办根据《学生修读数据统计表》,组织并指导学生登录教学服务系统(青果系统),对照自己成绩单(原始成绩)和本学期选课结果的数据,仔细核对以下内容,如有问题,请于4月21日之前到学院教务办填写《修读数据修改申请(汇总)表》(附件一)或《已结算学费的课程修读情况》(附件二):
1.每门课程的 “学分”是否正确;
2.是否有未选课但列在成绩单中的课程;
3.是否有已修读但未列在成绩单中的课程;
4.是否有外校转入学生在外校所修且经我校认定的学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计划内学生前两年修读的学分等已结算学费的情况。
特别说明:《学生修读数据统计表》中的数据取自教学服务系统(青果系统),2012-2013、2013-2014学年学生在该系统中选择重修课程时并未先行缴纳重修费,因此如果同一门课程有多次修读记录就会多次统计学分;而2009-2010学年(建筑、城规、景观)、2010-2011、2011-2012学年学生的修读学分数据,是由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强智系统)导入教学服务系统(青果系统)的,学生在综合教务系统中选择重修课程时已缴纳重修费,因此在将学生修课数据由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强智系统)导入教学服务系统(青果系统)时是取相同科目最好的考试成绩导出的,即同一门课程不管修读几次均只有一条记录,故教学服务系统(青果系统)中所有课程的修读性质均为“初修”,学生无须核对修读性质,只须认真核对课程修读记录的其它项目是否正确,是否有未导入或多导入教学服务系统(青果系统)的成绩。
三、4月25日之前学院核实《修读数据修改申请(汇总)表》和《已结算学费的课程修读情况》后,在《学生修读数据统计表》上相应将这部分学生的“总修读学分”用红笔在“确认总修读学分”栏记载,并在“备注”栏注明更改原因。
四、学生须于4月30日前,到学院教务办签名确认《学生修读数据统计表》中的“总修读学分”。
五、5月7日之前,学院教务办将经每个学生本人签字认可且经主管教学的院领导签字后的《学生修读数据统计表》、《修读数据修改申请(汇总)表》、《已结算学费的课程修读情况》交教务处(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务处,一份学院留底),教务处汇总全校数据后移交学校计划财务处,计划财务处将据此委托银行扣费。
特别提示:
1.《学生修读数据统计表》中的“总修读学分”是学校计划财务处用于结算学分学费的依据,请全体毕业生务必要核对准确并亲笔签名确认。
2.《学生修读数据统计表》一经核定并移交学校计划财务处后,教务处将不再受理变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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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