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本科生学籍管理,3月10日教务处发布了《关于完善2012、2013届延期毕业学生学籍管理手续的通知》,要求2012、2013届延期毕业学生在4月4日前根据自身修课情况办理结业或延长学籍手续。各学院多次联系相关学生,教务处也于2014年4月10日和2014年4月16日再次发布“办理结业或延长学籍手续”的补充通知,但至今仍有刘志刚等103名学生(名单附后)没有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根据《湖南大学学则》第七章第二十九条“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连续两周离校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之规定,拟给予刘志刚等103名学生退学处理,退学处理决定书将分别在2014年7月9日前(2008年入校的四年制专业学生和2007年入校的五年制专业学生)和2014年9月30日前(2009年入校的四年制专业学生和2008年入校的五年制专业学生)下达,并将同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销退学学生的学籍。请各学院通知相关学生来校办理离校手续,领取肄业证或学习经历证明。
湖南大学教务处
2014年4月30日
附:《2012、2013届延期毕业学生退学处理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