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函[2012]25号
各学院:
为做好2011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1级本科生转专业按《湖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湖大教字[2012]31号)执行。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一)属于提前批招生专业(以2011年招生计划(湖大教字[2011]20号文件)为准,下同)的学生;
(二)从外校转入我校的学生;
(三)在校期间已转过专业的学生;
(四)因休学或其他情况转入下一年级的学生;
(五)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不予转专业的学生。
三、属于提前批招生的专业不接收转专业学生。按文科类录取的学生不能申请转入只招理科类考生的专业(以当年招生计划为准)。
四、各专业接受转入学生计划,为该专业2011年制订的招生计划(湖大教字[2011]20号文件)10%到20%。各专业可接受转入学生名额为总计划数(招生计划+转专业计划)与届时在校学生数之差。各专业转专业计划控制比例分别如下:
(一)理学(数学类、统计学类除外)、工学门类专业,比例10%以内;
(二)理学中的数学类和统计学类以及其他门类专业,比例20%以内。
(三)经学校特批的,按学校批复办理。
具体可接受转入名额见附件2。
五、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由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和申请转入学院提出意见,经教务处审核,可转入其它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学习。
(一)确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但尚能在校内其他专业学习的;
(二)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经学校认定,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六、已修核心课程有多门未通过者,可申请降级转入其它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其应修课程及学分数,应按转入年级学生入学年度教学计划执行。
七、学校本硕连读班、李达实验班、理科基地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计划内学生、国防生转专业按学校相应管理办法执行。
八、如申请转入学生数在该专业可接受名额以内,学院制定规则予以接受。如申请转入学生数超过该专业可接受名额,学院可制定遴选办法录取。各专业遴选办法由学院制定,并报教务处审核后公告。学院拟接受转入学生名单确定后,报教务处审核并在学院和教务处网站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者,由教务处报送分管校长审批,审批通过者由教务处负责学生相关手续的办理。
九、学生转入新专业后,须按转入专业培养计划修读课程,凡核心课程,不可以替代,且必须先补修转入专业已开核心课程。已修课程(含原专业核心课程)原则上可替代转入专业的选修学分。
十、本次所有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均须填写《高等学校学生更改专业审批表》(见附件3)。请各学院严格按照下发的时间开展工作,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如有问题,请与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颜老师联系,电话:88822836。
附件下载:
1、2011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表
2、2011级各专业接受转入名额表
3、高等学校学生更改专业审批表
4、2011级转出学生名单汇总表
5、2011级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