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各学生组织:
根据团中央《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第十五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经学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我校2013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6名优秀毕业生参加中国青年志愿者第十五届研究生支教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五四重要讲话精神、给北大研究生支教团回信精神以及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根据团中央书记处关于深化实施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经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与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共同研究,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第十五届研究生支教团。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招募一批具备本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地区基层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和力所能及的社会扶贫、志愿服务、各类公益活动等,同时按照当地团组织安排可兼任所在乡镇、学校团委副书记,参与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
2012年10月底前完成第十五届研究生支教团组建工作,2013年6月底前完成第十五届研究生支教团的在校培训、团队建设等工作,2013年7月参与各地西部计划的集中培训派遣并上岗服务。
二、组织领导
成立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校领导担任组长,小组成员由纪委(监察)、教务处、校团委、学工部、研究生院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校团委。
三、招募条件
1.具有较高政治思想素质、较强专业能力、奉献精神和志愿服务经历;
2.身心健康,达到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能胜任扶贫支教工作;
3.在读期间修完与本专业教学进度相应的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其中补考、重修后成绩合格的课程不超过3门次;
4.综合素质优秀,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在专业年级前65%以内;
5.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有校、院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团支部书记及以上干部)工作经历者优先;
6.研究生支教团招募指标由教育部专项下拨,不占用学校今年计划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名额。
四、选拔程序
1.学生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提出书面申请,需所在学院推荐并加盖学院公章;
2.各学院组织进行审核和初选,确定推荐人选、上报相关材料,推荐人的报名登记表须有所在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签字,原则上每个学院最多推荐2人;校级学生组织也可进行民主推选,由校级学生组织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直接上报校团委,原则上每个校级学生组织最多推荐3人;
3.在学院选拔推荐的基础上,学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考核、面试、答辩;
4.学校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推荐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名单并将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5.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6.招募对象必须与学校签订协议保证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
五、相关政策和保障措施
1.志愿者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1年的有关鼓励政策。
2.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和津贴,按月发放。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服务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志愿者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标准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交通补贴按西部计划交通补贴标准执行,每年发放两次。
3.免试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均录取在本校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
4.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在服务期间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一年,支教期间,党、团组织关系临时转到志愿服务所在地的党、团组织;
5.工作期间不得选修研究生学分,如年度考核不称职,则取消推免生资格。一年后经过工作考核,达到支教团工作要求,免试推荐在本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共青团湖南大学委员会
201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