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南大学本科学生辅修第二专业管理办法》(湖大教字[2012]55号)的规定,定于2012-2013学年春季学期起为2010级和2011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开设第二专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生在申请辅修第二专业前,请仔细阅读《湖南大学本科学生辅修第二专业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全面了解拟修读的第二专业教学计划和修读要求。
2.学生在11月12日前填写《湖南大学本科学生辅修第二专业申请表》(一式四份,见附件1)。由学生所在学院受理申请。
3.学院请于11月14日前将《申请辅修第二专业学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交教务处注册科。
4.第二专业所在学院于11月16日前受理学生申请,并于11月22日将审核通过学生的申请表及《申请辅修第二专业审核通过学生汇总表》(见附件3)交教务处注册科。其中报名人数超过接收名额且未达到暑期开班人数的由学院制定遴选办法并确定学生名单,报名人数超过30人的专业,所在学院一般应开设“辅修第二专业暑期课程”班。
5.教务处审核后于11月30日后公布名单。
6.跟班修读第二专业课程选课与2012-2013春季学期选课同时进行。
7.修读“辅修第二专业暑期课程”的学生选课时间另行通知。
8.特别提醒:按《湖南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交纳相应的学分学费。中途中断修读的,学分学费不予以退还。
附件下载
附件1:湖南大学本科学生辅修第二专业申请表
附件2:申请辅修第二专业学生情况汇总表
附件3:申请辅修第二专业审核通过学生汇总表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