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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生课程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8-09-13 15:39:45点击次数:

各学院、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秩序,加强成绩管理,现将课程学分认定和转换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学分认定和转换包括学籍异动学生课程(环节)学分认定、校际交流学生课程学分认定、 特类学生合格认定或免修认定。

一、学籍异动学生课程(环节)认定

1.转专业或有年级异动以及重修、补修的学生,跨专业教学计划或跨教学计划版本修读课程获得的学分,可以申请认定为与所在专业或年级教学计划相对应的课程学分。认定过程中不改动原始课程及成绩记录。当作任选课使用的,不需要进行认定。

2.学生查询教学信息化服务平台(新系统)内的已修读课程信息并与本专业教学计划的课程进行对比,于921日之前将需要认定且符合认定规则的课程填入认定申请表(附件一)交所在学院,学院审核后将认定信息输入教学信息化服务平台(新系统)内对应模块,开课学院和教务处在系统内审核通过后生效(具体的操作时间和操作说明另行通知)。

二、校际交流学生的课程认定

1. 国(境)内外校际交流期满返校恢复学籍的学生,在外校修读课程获得的学分,可以申请认定为我校该专业教学计划内相对应的课程学分,课程成绩按有关要求记载。

2. 学生下载并填写成绩认定申请表(附件二),于921日之前经所在学院和开课学院审核认定后,交所在学院教务办汇总后统一于928日之前交教务处。

三、特类学生成绩认定

1.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学生(预科生、内地西藏和新疆班学生),可以申请部分课程成绩认定“合格”和部分课程“免修”。艺术特长生、留学生,可以申请部分课程“免修”。

2. 学生下载并填写申请表(附件三),于108日之前交所在学院进行审核认定,学院汇总后统一于109日之前交教务处。“免修”标记需待学期末对应课程考完且在教师录入成绩后处理。

四、 注意事项

1有课程认定需要的学生及各学院请按规定时间和规定流程办理课程认定手续;

2学生所在学院应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学生的课程修读情况严格把关;

3开课学院应根据课程开设及教学情况认真审核,确保正常教学秩序。

附件:

1.湖南大学本科学生课程环节认定申请表

2.湖南大学校际交流学生成绩认定申请表

3.湖南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学生成绩认定和免修申请表或湖南大学艺术特长生、留学生免修申请表

              教务处

                2018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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