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做好2019年湖南大学与日本北海道大学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候选人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项目的相关信息(选派专业、选派要求、选派规模等)见附件1《2019年湖南大学与日本北海道大学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简介》。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2019年1月16日前)
(1)符合项目选派要求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2019年湖南大学与日本北海道大学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2)。
申请人除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以下简称CSC)《2019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2019年《选派办法》暂未公布,请参照2018年《选派办法》)规定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具有完成既定的留学、交流任务的能力,确保留学效果。
2.学院推荐(2019年1月18日前)
各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本学院的申请人进行评审,重点考察学生综合素质、专业成绩、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学习计划及预期目标、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情况等。通过评审后的推荐名单填入《2019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本科生汇总表》(附件3)后报教务处。
3.学校选拔、公示(2019年1月24日前)
(1)教务处汇总各学院推荐名单;
(2)根据项目情况确定最终推荐名单(不同专业的申请人在符合CSC派出条件和外方高校基本要求前提下,按照专业排名百分比进行排序);
(3)校内公示推荐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向CSC推荐候选人。
4.准备申请材料(2019年寒假)
2019年寒假期间,被推荐学生须按北海道大学要求的材料清单准备好留学申请材料。
5.向北海道大学提交申请材料(2019年3月26日前)
6.申请CSC资助(2019年5月11日-2019年5月31日)
获得北海道大学录取函的学生在CSC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申,提交相关材料。
三、审核录取和派出
1.CSC对被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录取结果于2019年6月底公布。
2.被录取的留学人员不得改变留学身份、留学期限、留学国家和单位,并按CSC和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各项派出手续。(被录取学生的留学资格有效期按《选派办法》规定执行。)
四、项目管理
1.教务处负责组织本项目人员选拔、衔接CSC、及时转发录取材料,并协调处理留学人员相关事务。
2.国合处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管理,包括与北海道大学的沟通、联络,对留学人员进行行前培训、办理签证、派出手续等。
3.相关学院负责获公派资格学生的日常管理,为每位学生制定具体出国学习目标、任务及学习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对每位学生在外学习进行跟踪管理、指导学生合理选择修读课程和参加必要的实践活动,确保留学效果。
五、其它情况说明
1.因北海道大学学期起止时间与国内高校相差较大,往年发出录取函时间经常晚于CSC规定的网申时间,导致学生无法获得CSC资助。为不影响学生申请CSC资助,经过与北海道大学沟通,2019年北海道大学选拔录取程序较往年提前,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也相应提前。
2.2019年优本项目评审工作正在进行中,我校北海道大学国际交流项目能否获得CSC资助、资助指标等情况都有待确定(预计2019年2月底公布)。若2019年我校该项目未获得CSC资助,留学人员费用(生活费、交通费等)须自行承担。
联系人:唐晓伶
联系电话:88823270
Email:txl2018@hnu.edu.cn
湖南大学本科生公派交流QQ群群号127547230
教务处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