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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 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候选人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9-04-03 08:59:28点击次数:

各学院:

2019年,我校共有5个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共计23个选派名额。为了做好我校2019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候选人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

资助项目的相关信息(选派专业、选派要求、选派规模、留学单位等)见《2019年湖南大学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国家资助项目一览表》(附件1)及《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委(CSC)资助我校“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简介》(附件2)。(湖南大学与北海道大学交流项目已于20191月完成候选人遴选工作,此批次不再接受申请。)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2019410日前)

符合项目选派要求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2019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3)申请人除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以下简称CSC)《2019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附件4)规定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具有完成既定的留学、交流任务的能力,确保留学效果。

2.学院推荐(2019412日前)

各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本学院相关项目的申请人进行评审,重点考察学生综合素质、专业成绩、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学习计划及预期目标、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情况等。通过评审后的推荐名单填入《2019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本科生汇总表》(附件5)报教务处。

3.学校选拔、公示(2019419日前)

1)教务处汇总各学院推荐名单;

2)根据各项目情况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同一项目不同专业的申请人在符合CSC派出条件和外方高校基本要求前提下,按照专业排名百分比进行排序);

3)校内公示推荐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向CSC推荐候选人。

三、审核录取和派出

1CSC对被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录取结果于20196月公布。

2)被录取的留学人员不得改变留学身份、留学期限、留学国家和单位,并按CSC和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各项派出手续。(被录取学生的留学资格有效期按《选派办法》规定执行。)

四、项目管理

1)教务处负责组织项目人员选拔、衔接CSC、及时转发录取材料,并协调处理留学人员相关事务。

2)国合处负责获资助项目的日常管理,包括与外方学校的沟通、联络,对留学人员出国前的培训、办理签证、派出手续等。

3)相关学院负责获公派资格学生的日常管理,为每位学生制定具体出国学习目标、任务及学习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对每位学生在外学习进行跟踪管理、指导学生合理选择修读课程和参加必要的实践活动,确保留学效果。

 

联系人:唐晓伶

联系电话:88823270

Email: txl2018@hnu.edu.cn

湖南大学本科生公派交流QQ群群号 127547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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