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关注教务处微信公众号:hnu_jwc

  • 学校主页
  • 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 处长信箱
学生服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学生服务
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选课通知
作者:时间:2021-01-04 16:14:19点击次数:

 

各学院、同学:

根据工作安排,2020-2021学年季学期(以下简称季学期)选课工作(含重修、补修、辅修、推免生提前修读)即将开始。请各学院务必依据指导性教学计划加强选课指导工作,切实做好学生选课咨询服务。学生应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按照教学计划及《湖南大学本科学生选课办法》(附件1)、《湖南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文化素质教育课)暂行管理办法—2015版本和《湖南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修读办法—2020版试行》(附件2)、和《选课操作指南》(附件3)进行选课,在学院指导下自主安排学习进程。

现将季学期选课具体安排公布如下(为了确保本次选课的正常进行,请仔细、完整的阅读本通知及所有附件内容后进行选课):

选课批次及时间

批次

选课时间

限选对象

选课课程范围

备注

第一批次

1月6日12:30-14:20

2016(五年制)、2017、2018级学生、延长学籍学生、结业返校修读学生

初修、重修(补修)、辅修及推免生提前修读课程选课。

每天晚上23:00至次日8:00系统数据维护期间,学生不选课。

 

1月6日18:00-21:59

第二批次

1月7日12:30-14:20

2019级学生

1月7日18:00-21:59

第三批次

1月8日12:30-14:20

2020级学生

1月8日18:00-21:59

第四批次

1月11日12:30-1月27日17:00

全体在校学生

 

补退选

阶段一

3月1日9:00-3月12日17:00

休学、复学、突破学分限制、毕业班课程冲突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学生

初修、重修(补修)、辅修课程选课

取消学院教务办线下现场补退选环节,课程补退选全部在线上完成,采用学院教务办线上办理,请见附件11、12

自主选择课堂阶段

3月12日18:00-3月15日8:00

2020级学生、2018级化学专业学生

2020级学生试点“高等数学”自主选择课堂、化学院开设的CH05006高分子化学自主选择课堂

请见附件8

补退选阶段二(重修选课)

另行通知

补考成绩出来之后需重修的学生

重修课程选课

具体安排的通知将通过教务处网站及教学信息化服务系统发布

 

二、选课地址与流程

登陆选课唯一有效平台湖南大学教学信息化服务平台http://hdjw.hnu.edu.cn/Njw2017)输入学号、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或数字61)及验证码后按以下流程进行选课(切勿使用第三方软件进行选课、退课、查看课表及其他相关操作):

(一)初修、重修(补修)、辅修专业选课均进入学生门户进行选课,在学生门户中即可展开学生个人中心权限下的菜单项,依次点击我的选课选课中心进入选课即可进入个人选课界面。

(二)重修课程、初次修读未通过课程可以通过重修选课功能模块进行选课;如需重修或补修的课程因教学计划变动等原因无法选课的,应先咨询相关学院后再选相近课程。

(三)申请辅修专业审核通过的学生,可以通过辅修选课功能模块进行选课

三、选课说明

(一)必修课程

1.必修课程在开放选课前已经由系统预置进个人课表,本专业的培养方案是按照课程的前后衔接顺序安排的,既考虑前导课程与后续课程的相互关系,选课时要认真审核自己选定课程的课程号,确保其属于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请学生在选择退课时谨慎操作,退课后存在其它课程容量已满而无法选上的风险,建议不要随意选择退课,因个人自行更改培养方案退选课程,导致延迟毕业或不能毕业的,由学生自行负责。后续复学导致未预置必修课程的,应在复学后及时到所在学院教务办办理有关事项。

2.《心理素质与生涯发展》课程为通识必修课程,修完该课程1-6后方可获得课程成绩,重修(补修)的学生需进入教学信息化服务平台选课,具体修读说明详见附件4

3、金工实习、电工电子实习、工程认识实习课程为必修实践课,为避免课程、班级冲突及班级容量限制等因素,重修、补修学生应注意:《金工实习A》《金工实习B》《工程认知实习》课程选课前,请务必前往工训中心D105室易守华老师(15874873250)处,咨询具体选课安排;《电工电子实习》《电工电子实习A》《电工电子实习B》课程选课前,请务必前往工训中心D313室方璐老师(13787126522)处,咨询具体选课安排。

(二)学分限制

1.每学期(不含短学期)修读课程(含初修、重修、补修和辅修,下同)合计学分数不得少于15学分(所剩毕业要求学分不足15学分的除外),不得多于25学分。修业期最后一学年,每学期修读课程的学分数不少于10学分或不少于3门课程。

2.部分转专业、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如确实学有余力,成绩优秀,可适当突破25学分上限,但最高不得超过30学分,需突破学分限制选课的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学院审核后由学院教务办负责办理。

(三)课程冲突

1.上课时间有冲突的课程只能选其中一门。核心课程需严格按计划规定的时序修读,当学年有未通过的核心课程,下一学年(每学期)必须先行修读该门未通过的课程,在上课时间不冲突且学期修读学分未达上限(25学分)的情况下,方可选修其它的课程。

2.毕业班学生如有课程冲突,但冲突课程总课时不大于二分之一,学生本人可提出书面申请,任课教师签署意见(同意补齐冲突课时并有具体计划),由所在学院审核、汇总后报教务处运行科集中处理。

   (四)选课问题后续处理

1. 20213115:00前由开课学院上报选课人数不足需取消的课堂。

2.突破学分限制、毕业班课程冲突选课及其他特殊情况需补、退选课的,学院补退选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学期开学初,用于补选、退选本学期开设的课程。开放时间为202131-312日(上班时间),从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开始,取消学院教务办线下现场办理补退选环节,课程补退选全部在线上完成,采用学院教务办线上办理补退选,需要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附件12)并经任课教师签字确认(签字可使用电子签名、照片、截图等)后,上传到学院教务办老师邮箱(附件11),逾期不予受理。

3.内容相近课程错选各专业如果有同名称但学分要求不同的课程,若学生错选,采用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即应修课程的学分高于实际选课学分的,不予承认学分;应修课程的学分低于实际选课学分的,必修课应修课程按应修课程学分记载,选修课程按实际选课学分记载。

4.已修读且成绩合格的课程不能重复修读,系统将删除此类重复修读选课记录。

5.实践必修课程,学生网上选课之前已预置进个人课表,请注意“课表查看”—“无课表”里部分实践必修课程没有安排时间,学生应电话或邮件与开课学院(附件9)核实实践必修课上课时间、地点,以免和其他修读课程时间冲突。

6.体育课程选课

(1)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体育课程项目延续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的项目,在开放选课前已经由系统预置体育(2)或体育(4)进个人课表,学生无需再选;重修、补修、因病等特殊情况需要补选、退选体育课的学生,请务必于规定时间内经体育学院教务办在补改选阶段(3月1日上午9:00至3月12日下午17:00)线上办理选课,无特殊情况,不办理改选。
    (2)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已办理“免体育实践课”,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符合继续修读体育理论的学生,请在本轮选课规定的时间内网上自选体育理论(2)或体育理论(4)。

3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需转入体育理论班的学生请在体育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查看相关文件,下载申请表(http://sports.hnu.edu.cn/system/_content/download.jsp?urltype=news.DownloadAttachUrl&owner=1296377498&wbfileid=3731855)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并经体育学院教务办在补改选阶段(31日上午9:00312日下午17:00)线上办理选课。

7.特殊情况

1)学生网上选课截止后,各学院和相关教师打印课堂学生名单和成绩登记册后,如学生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补、退选课程的,为保证课堂名单的准确性,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任课教师签署意见,学院教务办审核后于规定时间内时间(2021年3月1日上午9:00至2021312日下午17:00)在教学信息化服务系统中处理,逾期不予受理。

特别注意:学生必须在网上选课阶段认真检查自己的选课结果是否正确。如有问题,务必于网上选课截止前与本院教务办联系。

2选课结束后,部分课程(课堂)会因为选课人数不足而取消,请关注学院教务办、辅导员、班级群所发有关通知,并务必于规定时间内(时间为2021年3月1日上午9:00至2021312日下午17:00)到所在学院教务办改选其它限选容量未满的课程。

3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有学籍异动(转专业、留降级等)的学生,本次选课将按新专业班级预置必修课进个人课表,请关学生务必在选课规定的时间内删除已修读过的或不需要修读的课程。

4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必修课将于202114日预置进个人课表,在此时间之后学籍发生异动(休学、保留学籍、复学等)的学生,如需补、退选课程,请务必在选课规定的时间内(202116日至127日网上自选阶段和2021年3月1日上午9:00至2021312日下午17:00学院补改选阶段)进行补选、退选。

四、课程分类说明

(一)通识选修课选课要求

详见《2020-2021学年季学期通识选修课开设课程及选课要求》(附件5)。

(二)大学英语课程分级教学选课要求

面向2019级非英语专业学生开设的大学英语(4)未预置学生进课堂,学生应自主选修大学英语(4),括讲授课堂和实践课堂;面向2020级非英语专业学生开设的大学英语(2)未预置学生进课堂,学生应自主选修大学英语(2),具体相关选课要求请详见《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2019级和2020级学生大学外语课程选课方案》(附件6)。

(三)外语类通识课程选课要求

开设了一系列以外语讲授的外语类通识课程(包括英语类课程、第二外语的语言课程,请见附件7

(四)高等数学自主选择课堂选课要求

1.本学期2020高等数学开展学生自主选择课堂试点,具体课堂及限选容量见附件8

2.前两周为试听时间,学生可在相应上课时间内选择不同试点课堂听课,试听后需要调换课堂的,先自行退选原安排的课堂,然后再选择其他课堂;

3.课堂按限选容量,先选先得,满额为止;

4.试听两周后,学生自主选择课堂结束。选课人数低于原上课人数的50%并且不足15人的课堂不开课,这部分课堂的学生由学校统一调节改选到其他课堂。

(五)化学化工学院自主选择课堂选课要求

1.2018级化学专业:CH05006高分子化学,开展自主选择课堂,开展自主选择课堂试点;其中白玉罡老师的高分子化学课堂为全英文授课。

2.前两周为试听时间,学生可在相应上课时间内选择不同试点课堂听课,试听后需要调换课堂的,先自行退选原安排的课堂,然后再选择其他课堂,课堂按限选容量,先选先得,满额为止。

(六)慕课课程选课要求

1.慕课课程的学习过程不仅包括在线视频学习,还包括线上、线下的讨论互动、习题、测试和考试环节等,选课后学生课表显示的安排是线下课程安排(部分慕课课程为学生全自主在线学习不安排集中线下指导时间,一门全自主在线课程为:中国古代建筑艺术在选课界面上已标注课程为全自主在线学习),学生应根据慕课开课通知要求(另行公布)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登陆课程平台跟进线上学习,未及时登录课程平台学习的学生,平台会在一定的时间范围之后关闭未登录学生的登录端口,最终会影响学习进度和最终成绩。

2.本学期高等数学等公共数学课程共开设5个重修课堂,分别为“高数A(1)重修南”、“高数A(2)重修南”、“概率论与数理统计A重修南”、“高数B(1)重修北”、“高数B(2)重修北”。

3.本学期开设1“普通物理A1)重修南”重修课堂。

(七)对修课学生范围有特殊要求的课程

1.建筑学院、设计艺术学院、新闻与影视学院、岳麓书院、中国语言文学学院的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仅限本院学生选修;

2.化学化工学院开设的专业选修课,除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生物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外,不建议其它学院的学生选修;

(八)推免生选课通知请见附件910

五、其它

1.共用计算机选课的同学应在选课后及时退出系统,以免造成与后续选课同学所选课程互串的后果;

2.学生因课程不及格而重修或在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以外加修、辅修、跨专业选修课程,按相关规定收取学分学费(重修选课不先行收取费用,毕业时一并按实际修读学分结算);

3.学生务必在网上选课结束之前认真检查课表,如有误请及时更改,一旦选课结束无特殊原因不能更改任何选课信息,届时请各位同学务必登录湖南大学教学信息化服务平台(http://hdjw.hnu.edu.cn/Njw2017)进入个人数据中心“学生门户”—“我的选课”板块中的“课表查看”查询本人的选课结果,切勿使用第三方软件查看课表。31217:00学院办理补退选工作截止后,请各学院和相关教师打印最终确定的课堂学生名单。

4.对于扰乱正常选课秩序的行为,一经发现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选课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与所在学院教务办联系(附件11

六、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湖南大学本科学生选课办法》(教务函[2012] 37号)

2.《湖南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文化素质教育课)暂行管理办法》(教务函[2016] 4号)2015版)、湖南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意见(2020版试行)、湖南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修读办法(2020版试行

3.选课操作指南

4.《心理素质与生涯发展》通识必修课修读说明

5.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通识选修课开设课程及选课要求

6.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2019级和2020级学生大学外语课程选课方案

7.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外语类通识课程列表

8.2020级学生试点高等数学自主选择课堂一览

9.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推免生提前修读课程选课通知

10.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纳入本科开课计划的推免生提前修课课程课表

11. 各学院教务办联系电话

12.特殊情况退选课程申请表模板

                                    教务处

202114

 

 

 

                                  

  • Copyright  © 2017-2021  湖南大学教务处    

  •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1号    

  • 邮政编码:410082    

  • 电话(传真):0731-88822818    

  • 电子邮箱:jwc@hnu.edu.cn    

  • 网站技术支持:0731-88822836    

  • 网站备案信息:湘ICP备00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