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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生课程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2-02-18 10:17:14点击次数:

各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湖南大学本科学生学分认定和转换试行办法》(湖大教字[2018]28号)、《湖南大学本科生交流课程学分认定和转换细则》(教务函[2020]18号)和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秩序,加强成绩管理,现将本学期课程学分认定和转换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和转换的范围

学分认定和转换包括学籍异动学生课程(环节)学分认定、校际交流学生课程学分认定、特类学生合格认定或免修认定。

(一)学籍异动学生课程(环节)认定

1. 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修读课程获得的学分,可以申请认定为与转入专业教学计划相对应的课程学分(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和学分数应不低于对应课程的要求),不能对应的课程会统一处理成选修课,不需认定。

2.年级异动或重修、补修的学生需跨教学计划版本修读课程的,学院应根据报备的新旧版本必修课程对应关系进行选课指导和课程认定;申请认定和转换的课程其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和学分数应不低于所在专业年级教学计划中对应课程的要求;原则上选修课不能替代面向专业开设的必修课程。

修读外国语学院开设的全外文授课课程替代“大学英语”学分的不需认定。

(二)校际交流学生的课程认定

国(境)内外校际交流期满返校恢复学籍的学生,在外校修读课程(在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和学分数等方面与派出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对应课程相同或相近)获得的学分,可以申请认定为我校该专业教学计划内相对应的课程学分。

(三)特类学生成绩认定

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学生(预科生、内地西藏和新疆班学生),可以申请部分课程成绩认定“合格”和部分课程“免修”。艺术特长生、留学生,可以申请部分课程“免修”。少数民族学生在教务系统提交申请,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不需在系统提交申请,分别向体育学院和团委提交书面申请,由体育学院和团委审核后统一交教务处。

二、认定和转换的流程

(一)221-227日,申请认定的学生登陆“个人门户”,点击“教务系统”进入“学生门户-我的成绩”,选择相应模块提交认定申请,能在系统提交申请的不需填写纸质申请表(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12)。

(二)34日前,学院审核后将经院教学委员会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的汇总表交教务处交流服务科。

1.学籍异动学生课程(环节)认定,需经学生所在学院和开课学院审核,由开课学院导出打印汇总表并附相关情况说明。

2.校际交流学生的课程认定,需经学生所在学院和开课学院审核,由学生所在学院导出打印汇总表并附相关情况说明以及学生经派出单位审核签字的交流院校成绩单原件、《湖南大学本科生赴外校交流学习计划表》、交流课程教学大纲或课程简介。

3.特类学生成绩认定,由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导出打印汇总表并附相关附件材料,其中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需经体育学院或团委审核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三)收到以学院为单位集中送交的汇总材料后,教务处组织对课程学分认定和转换材料进行审核,报主管校领导审定后处理。

三、注意事项

(一)有课程认定需要的学生及各学院请按规定的时间和流程及时办理课程认定手续;

(二)学生所在学院应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学生的课程修读情况严格把关;

(三)开课学院应根据课程开设及教学情况认真审核,确保正常教学秩序;

(四)不需认定或不能认定的请在审核意见栏填写理由并点击“结束流程”。



教务处

2022218

附件:

1.学生端合格认定操作手册

2.学生端减免认定操作手册

3.交流生课程认定操作手册

4.外校成绩导入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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