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湘高培函〔2013〕6号)文件精神,学校拟于近期举办新聘教师入职培训,并参加由湖南省高师培训中心组织的统一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培训对象
2012年9月以后新入职及未参加岗前培训的专任教师;其他教师和访问学者可选听部分专题。
(二)培训时间安排
2013年9月下旬—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培训科目
1.高等教育理论。根据教育厅要求,包括已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师范教育类毕业在内的全部新进高校教师均须参加以《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五门课程为主要内容的入职培训与所有科目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2.业务素质培训。共设置校情介绍、教学的境界与艺术、教学方法与教学实践、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学术伦理与学术规范、国家科研项目体系及与科研成果申报指导、国际交流及外事纪律、心理调适等多个专题讲座,协助教师熟悉校情、提高教学水平和提升科研能力,及早融入学校的发展建设之中。
(三)考核与考试
1.日常考核:为强化培训纪律,保证培训效果,培训期间将实行签到考勤制度。参加培训的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无故缺勤2次以上人员不得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资格考试。
2.统一考试:集体报名参加湖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全省考点均在湖南师范大学。
3.撰写论文:《高等学校职业道德修养》、《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课程须各撰写小论文一篇,具体要求由授课老师确定,参加培训人员须认真撰写按时提交。
4.综合考核:日常考核结果和论文评分将反馈至各个单位,作为新进教职工试用期考核的依据之一。
二、相关工作安排
(一)培训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湘高培函〔2013〕6号)文件精神,在省物价局下达新的收费标准之前, 暂按480元/人收取。其中培训费240元/人,考务费240元/人。待省物价局下达新的收费标准后按多退少补原则结算。
(二)资料报送
各单位教学秘书须在2013年9月22日将以下材料统一交送至教学发展中心:
1.《湖南大学2013年新聘教师入职培训报名表》(附件1),电子版通过332692325@qq.com发至教务处教研科曾创创;
2.考务费和培训费;
3.一寸彩照二张。
(三)其他
1.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除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外,另需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尚未取得普通话水平考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的教师,请与人力资源处人才交流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8822883),参加相应培训和考试。
2.请各学院将本通知印发给每位应参加培训的教师。为保证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各单位应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教师全身心参加岗前培训。同时请各学院按《青年教师导师制暂行规定》(湖大人字[2005]10号)要求,为新聘教师确定一名教学、科研经验丰富的指导教师,对青年教师进行全面的传、帮、带。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新进教师参加培训及教育教学能力的提升情况进行评估、检查。
3.为便于及时传达有关培训信息,我处建立了一个教师交流QQ群(号码238051328),欢迎参加培训的教师实名加入。联系人:曾创创;联系电话:0731-88822840;电子信箱:332692325@qq.com
附件1: 湖南大学2013年新聘教师入职培训报名表
湖南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