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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课程实验”专项教学情况检查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3-10-24 15:52:21点击次数:

教务函[2013]34号

各学院:

“课程实验”是课程教学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一门课程的教学任务包括课程信息(含教学进程、网上交互、课程成绩等)、课堂授课、小班研讨、课程实验、作业练习、考试考查等基本组成部分。教学计划中对每门核心课程都单列有“课程实验”的教学工作量,与课堂授课同等对待,由课程主讲教师负责完成。

课程实验的具体实施方式,由任课老师自行确定。课程实验内容是广义的,它包括实验、实习、仿真、模拟、写作、大作业、设计、案例、实作等多种方式,凡是有利于学生通过“做中学”的各种教学方式,都是“课程实验”;鼓励和提倡任课老师采用计算机、网络及相关专业软件实施完成。

为落实教学过程管理和课程实验教学,本学期决定开展“课程实验”专项教学情况检查,主要目的是督促落实,解决实际问题与困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所有本学期核心课任课教师填写核心课课程实验教学情况表(见附件1),各学院统一汇总盖章后于10月28日之前报送教务处评估科,并发送电子版到邮箱1351013309@qq.com

联系人:沈子亮 联系电话:88822489

2、本次“课程实验”教学检查以学校检查与学院自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组织做好“课程实验”专项教学的自查工作,全面了解本学院所开核心课的课程实验状况,发现课程实验教学存在的问题,听取和总结相关意见和建议。

3、学校将从11月开始,组织校督导团成员开展专项检查,包括检查课程实验大纲和计划、实验作业批改以及随堂听课。

附件: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核心课课程实验教学情况汇总表

湖南大学教务处

201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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