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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大学教学法”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3-04-15 17:30:25点击次数:

各学院:

2013年4月19日至20日,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将举办大学卓越教学系列“大学教学法”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为进一步推动高校教学方法改革,帮助广大高校教师不断提高教学业务能力,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各学院应根据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积极组织教师特别是中青年骨干教师参加本次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时间:

2013年4月19日(周五)至20日(周六)

8:30-12:00,14:00-17:00

二、 培训地点:

东楼315、316教室

三、 培训对象:

1. 全校教师均可参加;

2. 2012年1月1日至今新入职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未参加新进教师岗前培训的教师原则上要求参加。如有教学任务或出差等情况需书面请假,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审批,报教务处备案。

四、 报名方式:

教师个人报名至学院教学办,由学院汇总于2013年4月17日17:00前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务处112办公室)。

五、 其他:

1. 2012年1月1日至今新入职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未参加新进教师岗前培训的教师参加此次培训班费用由学校资助,学员须在4月18日前登陆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培训中心网站(http://www.enetedu.com)注册报名,课程结束后需上网提交作业。培训结束后凭发票和由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培训中心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报销培训费。

2. 其他教师参加此次培训班若不需要办理培训证书,不需上网注册和提交作业,只需到场免费培训;若需办理培训证书,可登陆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培训中心网站(http://www.enetedu.com)注册报名,课程结束后需上网提交作业,费用自理。

3. 此次培训由教务处组织考勤。考勤合格者,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认可其培训经历,可计入年度考核业绩。

六、 联系人:教学研究科,曾老师;联系电话:88822840。

教师培训是衡量和考核本科教学工作的重要指标,请各学院积极组织和督促教师参加并做好考勤工作。

附件下载

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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