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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11本科培养计划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1-03-09 09:15:29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号)精神,经与学院反复讨论、研究,在广泛听取学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我校《本科专业教学计划(标准模板)》,并于3月1日学校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会议责成教务处抓紧组织落实工作,尽快完成“2011年本科教学计划”,确保在2011级学生中开始实施。

为了确保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教务处制定了工作安排表(如下表),请各按要求完成教学计划修订工作。

序号

内容

时间

负责人

1

按照模板制定专业培养计划方案,提交教务处计划管理科。

3月21日前

各学院教学

主管领导

2

开校内培养计划评审会

3月21日——3月30日

教务处组织

3

行业评审

4月1日—4月30日

校外同行专家评审

教务处组织

4

定稿

5月4日——5月10日

教务处组织

序号

内容

时间

负责人

5

各院(系)申请新课号,网上输入并打印培养计划,5月30日前专业负责人、院(系)教学领导签字后交计划管理科。

5月16前——5月30日

各学院教学

主管领导

6

发布、待用

6月10日前

教务处

附件:本科专业教学计划(标准模板)

湖南大学教务处201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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