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号)精神,经与学院反复讨论、研究,在广泛听取学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我校《本科专业教学计划(标准模板)》,并于3月1日学校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会议责成教务处抓紧组织落实工作,尽快完成“2011年本科教学计划”,确保在2011级学生中开始实施。
为了确保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教务处制定了工作安排表(如下表),请各按要求完成教学计划修订工作。
序号
| 内容
| 时间
|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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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按照模板制定专业培养计划方案,提交教务处计划管理科。
| 3月21日前
| 各学院教学
主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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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开校内培养计划评审会
| 3月21日——3月30日
| 教务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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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行业评审
| 4月1日—4月30日
| 校外同行专家评审
教务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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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定稿
| 5月4日——5月10日
| 教务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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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时间
|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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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各院(系)申请新课号,网上输入并打印培养计划,5月30日前专业负责人、院(系)教学领导签字后交计划管理科。
| 5月16前——5月30日
| 各学院教学
主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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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发布、待用
| 6月10日前
|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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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本科专业教学计划(标准模板)
湖南大学教务处201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