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函[2011]23号
关于开展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学风教风建设,落实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保证教学秩序,学校决定于本学期第14—17周进行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本次教学检查与日常教学运行情况检查同时进行,重点突出如下内容:
1.各项日常教学管理制度的落实,尤其是保障人才培养质量、教学效果以及教风学风的制度。
2.学校正在推进的各项教学管理新举措的落实,如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标准建设的进展,三学期制的安排,卓越工程师计划的筹备等。
3.教风建设:各学院加强教风建设的制度、举措与经验,结合课堂教学、实验教学质量测评,检查教师在备课、授课、答疑、作业、考试等各环节中的态度效果。
4.研究生助教工作质量:对本学期以来研究生助教管理已经采取的举措、发现的问题、改进的措施等进行自查与总结,要求明确具体,并有相关记录证明材料。
5.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及质量: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前期检查和中期检查工作及答辩安排情况。
6.作业批改及平时成绩的考核情况:重点抽查校级平台课作业布置、上交及批改情况,学生出勤情况及平时成绩记载情况等等。
7.教材使用情况:教材选用是否规范,对不合要求的教材是否及时更换,下学期教材选用情况。
8.2011年度教学比赛进展情况:各学院的报名选拔、参赛组织方案等。
二、检查要求
1.各学院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教学检查工作。配合学校检查小组,开展不同形式的学习、交流、研讨、检查等活动,全面了解本学院的教学工作状况,发现本学院在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听取师生对教学质量、教学改革、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各学院要对教学检查中师生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对影响教学质量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向学校提交重点检查内容的情况报告。
3.教务处将通报各学院的教学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反映的共性问题进行进行专题研究答复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三、检查人员
各学院领导及教学管理人员、教务处工作人员、校教学督导团、教风学风管风学生信息员等
四、时间安排
1.各学院于于5月27日前将教学检查安排表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2.各学院于第14-17周开展教学检查工作。
3.各学院于第17周末之前向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报送教学检查情况报告,报告应包括前述八项检查重点所涉及方面。
4.学校于第18周初对教学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总结。
教务处
2011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