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部、处:
为进一步落实湖南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方案,加强教学管理,进一步强化过程监控,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与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学校定于本学期第9-11周组织开展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 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中存在的问题整改及落实情况;
2. 课堂教学情况(教学效果、教学环节执行情况、课堂组织及课堂纪律、学生到课率等);
3. 小班讨论课的组织及效果;
4. 形成性评价规范问题;
5. 毕业设计(论文)进展和期中考试安排及组织。
二、检查方式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以各学院自查为主,学校将组织人员以常规教学检查、调研、抽查等多种形式共同参与检查工作。
三、检查要求
1. 期中教学检查是落实湖南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方案、学校严肃教学纪律、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重要工作,各学院和相关部处应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定并组织全面、深入的检查,要安排专人负责,将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2. 请学校、学院及相关部门领导深入教学一线,检查指导教学工作,并及时解决教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3. 各学院要认真组织期中考试,加强诚信教育,严肃考风、考纪。期中考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比例必须按照教学大纲的规定执行并按要求在考前向学生公布,成绩及时公布。毕业设计(论文)要严格有序推进,杜绝平时要求不严、毕业设计(论文)抄袭等不良之风。
4. 各学院对检查工作进行书面总结(文字精练、内容写实、数据充分),内容应主要包括以下: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中存在的问题整改及落实情况、课堂教学情况(教学效果、教学环节执行情况、课堂组织及课堂纪律、学生到课率等)、小班讨论课的组织及效果、形成性评价规范问题、毕业设计(论文)进展和期中考试安排及组织等,并于5月22日前将总结交教务处运行科。
教务处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