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大学本科学生学则》,为做好本学期的本科生学籍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认真落实每位学生的学籍状况,按时完成注册工作。对不符合注册条件者,不予注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注册:
1、按学校规定,已经被作了退学处理的学生(包括自愿退学和开除学籍);
2、休学学生;
3、休学(保留学籍)期满未办理复学手续的学生;
4、未按学校规定的注册时间注册报到者;
5、学制年限内未达毕业条件且未办理延长学籍手续的学生;
6、学则中规定的其他不予注册的情况。
二、因故不能如期报到注册的,应事先请假并办理暂缓注册手续,暂缓注册期限不超过开课后两周;如有学生未按开学日期返校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请学院与学生及家长取得联系,告知相关情况。
三、无正当事由逾期不注册的,按退学处理。
请各学院于3月16日上午将填写好的《2017-2018春季学期学生注册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和《2017-2018春季学期未注册学生名单》(见附件2)报教务处注册服务科。
附件1:2017-2018春季学期学生注册情况统计表
附件2:2017-2018春季学期未注册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