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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专业(分流)
关于2019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9-02-28 15:46:15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湖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湖大教字[2015]37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19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级各专业或专业类可接受转入学生名额为该专业或专业类原核定的招生计划数的110%120%与本期在籍学生数之差,具体可接受转入名额见附件12017级学生申请转专业,一般只能在相近专业之间进行,且转入专业须有接收指标。


二、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

(一)学生申请(38-313日)

学生应充分了解所在学院和拟转入学院转专业(专业类)工作流程。今年开始采取线上申请模式,请有意向转专业的学生登陆新教务系统,点击“学生门户”→“学籍信息”→“转专业申请”进入申请界面,每个学生限选一个专业且申请提交后不能自行更改。

注:如有疑问请查看《转专业申请操作指南-学生端》(附件2)。

(二)转出学院审核(314日前)

学生所在学院对申请转出的学生进行审核 (重点审核不能转出的学生情况),请登陆新教务系统,点击“学籍管理”→“专业分流”→“转出院系审核”进入界面进行审核。

点击“转出院系查看”,可查看并导出审核后的数据,将同意转出学生名单纸质签名盖章版报教务处。

注:如有疑问请查看《转专业申请操作指南-教学秘书端》(附件3)。

(三)转入学院审核(315-322日)

1. 接收学院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及本院细则的规定,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学业背景基本要求审核或遴选,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点击“学籍管理”→“专业分流”→“转入院系审核”进入界面进行审核接收

2. 接收学院应对转入学生集中做政策宣讲,告知需补修的课程并提示相应风险;

3. 接收学院将公示无异议后的拟接收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签名纸质版报送教务处(可导出)。

注:如有疑问请查看《转专业申请操作指南-教学秘书端》(附件3)。

(五)学校审核、公示(323日后)

教务处汇总各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经审批后,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名单由学校发文确认。


2018级和2017级因退伍或者学籍预警等原因需提出转专业申请的学生仍然走线下流程,填写《湖南大学本科学生更改专业申请表》(附件6)并双面打印交所在学院教务办审核盖章后于315日之前交至转入学院和教务处注册学籍科(校办104)。


三、特别提醒:

1.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如本学期(2018-2019-2学期)获得学分数少于15学分,将被取消转专业资格。

2.各位同学申请转专业一定要理智、慎重。转专业后需要补修转入专业所有未修读的必修课程,由于每学期最高修读25学分和课程冲突等因素的限制,难以与相同年级的学生同步修课,因此无法获得推免资格和延期毕业的风险非常大。

3.学校发文确认转专业名单后即表示转专业成功,不能退回原专业。



 教务处

2019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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