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部、处:
为加强教学管理,进一步强化过程监控,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与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学校决定于第9-11周组织开展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课堂教学情况(教学效果、教学环节执行情况、课堂组织及课堂纪律情况、学生到课率等);
2.教学信息检查情况(课程信息上网情况等);
3.课程期中考试情况(考试组织、考试纪律等);
4.其他教学运行情况。
二、检查方式
1.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以各学院自查为主,以学校抽查、常规教学检查为辅的方式进行。
2.请学校、学院及相关部门领导深入教学一线,检查指导教学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安排专人开展专题检查,学校对各学院的教学状态和教学检查工作进行抽查。
三、检查要求
1.教学检查是学校严肃教学纪律、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重要工作,各学院和相关部处要严格执行各项学校规定并组织全面检查。相关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将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2.结合教学检查,开展校、院及相关部门领导、校院督导、同行听课活动。
3.各学院应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检查任课教师课程网站教学信息化建设进展及更新情况,维护并利用好课程网站,重点检查教学有关材料的完整性及与教学运行实际是否一致。
4.各学院应按照教务处3月14日下发的《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下一阶段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2018届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中期检查应着重检查了解学风、进展、教师指导情况及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根据实际情况按阶段填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查评价表,采取必要及有效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
5.各学院应按照教务处4月8日下发的《关于举行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期中考试的通知》要求,检查期中考试组织情况,重点检查考试纪律,提醒任课教师按要求提前向学生公布期中考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比例,并于期中考试结束后一周内上传期中考试成绩至课程中心的课程网站。
6.各学院对期中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相关部门反映,并对教学检查情况进行小结,于5月22日前报教务处。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