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定于第9-11周组织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突发情况下教学方式转换预案;
2.教材使用情况(包括教案、讲义等);
3.课堂教学情况(教学效果、教学环节执行情况、课堂组织及课堂纪律、学生到课率等);
4.期中考试安排及组织;
5.学籍预警学生帮扶情况;
6.毕业设计(论文)进展;
7.创新创业情况(大创计划即原SIT、学科竞赛、通识讲座的组织和参与情况)。
二、检查方式
本次教学检查以学院自查为主,学校将组织人员以常规教学检查、调研、抽查等多种形式共同参与检查工作。
三、检查要求
1.期中教学检查是学校严肃教学纪律、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重要工作,各学院应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定并组织全面、深入的检查,学院领导应深入教学一线,检查指导教学工作,及时解决教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安排专人负责,将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2.各学院、教学单位针对检查内容及工作形成书面总结,并于5月21日交教务处运行科。
教务处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