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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湖南大学2017年教学类比赛与评优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7-03-20 09:40:48点击次数:

关于开展湖南大学2017年教学类比赛与评优的通知

教务函[2017]9号

各学院,校机关部、处,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推动我校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学能力提升,鼓励更多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投身教育教学方法的研究与改革,以及表彰在教育教学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教师,充分发挥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主导作用,学校将组织教师参加2017年湖南大学课堂讲课比赛、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课堂教学竞赛、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信息化教学竞赛、湖南省微课大赛等各级各类教学类比赛,评选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我心目中最敬爱的老师、熊晓鸽奖教金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要求

(一) 湖南大学课堂讲课比赛

1.参赛对象

在我校从事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且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为本科生开课的教师,凡在参赛年度中出现过教学事故的人员取消参赛资格。三年内多次报名参赛者,不重复授同级别及以下奖励。

2.比赛程序

比赛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参赛结果将作为“我心目中最敬爱的老师”等教师评奖评优以及晋升的重要依据,学院组织情况将作为学院年度教学考核的相关参考依据。

(1)各单位须先行组织院级比赛,在本学期开课教师实际课堂中选拔,2017年6月25日前完成。学院通过初赛产生复赛人选,教师人数多于100人的学院原则上推荐3人,教师人数少于100人的学院原则上推荐2人。

(2)推荐参赛教师须在9月15日前,在课程中心系统中完善课程教学日历、大纲和相关课程教学资源。根据教学安排和进程,校督导团及专家将随机对复赛教师进行听课以及教学过程的考察。

(3)学校专家评议于2017年9月-11月举行。督导、专家根据随堂听课、参赛教师“课程中心”系统中课程网络资源(教学日历、大纲、教案等)以及教学过程考察等环节进行评议。获奖教师课程网络资源建设须合格,其中一等奖须良好及以上。

(4)评议结果公示,公示结束后报校领导审批。

(二)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课堂教学竞赛

承担各学科专业必修课教学任务三年以上、近两年年度考核或课程教学考核合格的在职专任教师均可参加。省课堂教学竞赛按文科类、理科类和工科类分类进行,我校可推荐6名老师参赛,兼顾文科、理科和工科,各学院需组织初赛,推荐1-2人参加学校选拔。具体事宜以湖南省教育厅通知为准。

(三)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信息化教学竞赛

近三年承担各学科专业课程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均可报名参加。信息化教学竞赛按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个组别进行,参赛教师可根据教学软件(多媒体课件、网络课程、在线开放课程、虚拟仿真实验等)性质,选择理论教学应用或实践教学应用来展示自己的信息化教学水平。我校可推荐6名教师参加省级竞赛,兼顾理论教学组和实践教学组各学院需组织初赛,推荐1-2人参加学校选拔。具体事宜以湖南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技术专业委员会通知为准。

(四)湖南省微课大赛

大赛分为个人参赛和团队参赛两类。1.个人参赛(1人):参赛对象为全省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在职教师及教研教辅人员等。2.团队参赛(3-15人):参赛对象为具备微课开发能力的教育教学机构及教研团队等,参赛微课资源须成套成系列,数量在20件以上。3.同一微课作品不得在个人参赛和团队参赛中同时报名,否则取消参赛资格。具体以湖南省教育厅通知为准。

(五)教学成果奖

1.评选对象:在我校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在同等条件下,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的一线教师和青年教师取得的成果可优先考虑。

2.申报条件

(1)教育思想正确,符合办学方向和教育教学规律,符合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方向;

(2)有明显特色和较高水平,在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等方面有所创新和突破,并经过两年以上实践检验,在一定范围内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3)有反映本成果的方案、教材、总结、论文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4)申请人和主要完成人要为人师表,直接承担教学、教学管理和教学辅助工作,且在相应岗位上连续工作三年以上;

(5)集体完成的成果,由成果的主要完成人申请,合作完成的成果,由成果第一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预评和向学校推荐,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不得超过 3 个。

3.申报范围:反映教育教学规律,针对目前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实施效果明显、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具有创新点和应用推广价值,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具体范围请参照《湖南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的相关规定。

4.申报程序:教师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5.申报指标:教师人数100人及以上的学院,推荐3-5项;100人以下的学院推荐2-4项。

6.申报材料:《湖南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一式三份,《湖南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支撑材料一份。其中申报书与汇总表需报送纸质与电子版,学院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六)教学名师

1.评选对象:坚持以德育人、教学质量至上的准则,潜心教学,教学水平深得学生认同,本科教学规范好,学生、督导、同行评价好,且在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创新创业指导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教师。已获国家、省级教学名师者不参与此评选。

2.评选条件:一线教师,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但在本科教学上有特别影响或特别贡献的教师,对定量要求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1)湖南大学在职全职教师,从事高校教学工作 10 年以上(含 10 年)且在湖南大学从事本科教学工作 8 年以上(含 8年);

(2)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在教书育人方面有显著成绩,受到学生的普遍尊敬;

(3)潜心教学,特色明显,原则上连续主讲 5 年以上(含5 年)本科生课程,形成品牌,并在校内外有较大影响;近三年本科教学工作量达到学院本科教学平均工作量。

(4)治学严谨,成果丰硕,积极开展学术研究,教学成果(特色)和科研在全校乃至国内同行中有较大影响;

(5)精心指导,誉满课堂,从学生、督导、同行、本科教学规范多维度综合评价,近三年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优。无教学事故,并获得同行认可。

3.评选程序

(1)教师申请、学院初评、学校组织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2)各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和正、副教授组成的不少于 5人的评审小组,严格审查申请人的参评材料,确定推荐候选人并报学校。

4.申报指标

每学院向学校推荐1人参评。

5.材料要求

报送《湖南大学教学名师申报表》一式三份、《湖南大学教学名师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支撑材料一份。除附件支撑材料外,其它均需报送纸质与电子版,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七)我心目中最敬爱的老师

1.评选对象:凡在我校教学岗位工作十年以上的在职教师,均可参加评选。鼓励在教学岗位工作二十年以上的教师参评,并适当倾斜。

2.评选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坚守教学一线岗位,积极主动承担本科课程教学任务,近三年(从2014年春季学期开始至今)每学年至少讲授两门以上课程(其中至少完整讲授一门本科生课程),年度教学工作量高于所在教学单位教师的平均工作量。且近五年内未发生任何教学事故。

(2)全心全意投入教学工作,勤勤恳恳钻研教学业务,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创新教学内容、方法与手段,教学特色鲜明,教学效果突出,受到同行教师和广大学生的好评,在历年的教学考核中获得优良评价。

(3)关爱学生,自觉承担所授课程的课外辅导答疑、对学生的学业帮助及课外学习活动指导等相关工作,同时以人格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以严谨的教风和高尚的师德为学生树立榜样在学生心目中有较高的声望。

(4)近五年未获得学校同级同类教学类奖励或更高等级奖励(如:“我心目中最敬爱的老师”、“湖南大学教学标兵”、“湖南大学师德标兵”、“宝钢教育奖”、“黄智勇教师奖励基金教师奖”等)。

3.评选程序:

(1)学院推荐。各学院依照评选条件推荐参评候选人,教师人数在50人以内的推荐1人,教师人数在51-100人的推荐2人,教师人数在101-150人以内的推荐3人,教师人数在151人以上的可推荐4人。

(2)资格审查。学校组织对各学院推荐的参选教师材料进行审查,并确定初选教师名单。

(3)学生网上投票。教务处委托校团委、学生会组织。在潇湘槐市、学生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推广,使同学们对评选活动深入了解后,完成网络评选,根据投票结果确定前15名老师进入专家会议评审。

(4)专家会议评审。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会议评审,从中评选出10位“我心目中最敬爱的老师”名单。

4.材料要求:

参选人所在学院填写《我心目中最敬爱的老师推荐表》、《我心目中最敬爱的老师推荐汇总表》并附候选人个人照片电子版(竖版,500K-1MB),200字以内的个人简介(网络评选使用)及附件材料。除附件材料外,其它均需报送纸质与电子版,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八)熊晓鸽奖教金

1.评选对象:我校教务管理人员,学生工作人员,学生科技创新辅导教师、文艺体育教练员。评选4-5人,其中科技创新辅导教师、文艺体育优秀教练员1-2名,优秀教务管理工作者2名,优秀学生工作者1名。

2.评选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严格执行学校有关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没有违纪违规行为,无教学事故。热爱本职工作,从事全日制本科教学与管理工作5年,全心全意为提高教学质量,开展教学改革服务,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管理工作业绩突出或在指导学生科技创新、文艺体育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

3.材料要求:

本次评选由单位推荐(每单位原则上限推1人),参评者需提供奖教金申请表一式一份,附件支撑材料一份,其中申请表需报送纸质与电子版,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项目

提交材料时间

评审时间

1

湖南大学

课堂讲课比赛

6月30日前

学院报送推荐名单

9-11

2

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课堂教学竞赛

3月-4月上旬学院组织初赛,4月20日前学院报送推荐名单

根据

省教育厅通知安排

3

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信息化教学竞赛

4

湖南省微课大赛

10月10日前

学院报送推荐名单

5

教学成果奖

9月15日前

学院报送申报材料

10

6

教学名师

9月15日前学院

报送候选人推荐材料

10

7

我心目中

最敬爱的老师

9月15日前

学院报送推荐材料

9-11

8

熊晓鸽奖教金

9月15日前

报送推荐材料

10

三、联系方式

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联系人:唐文谦,88822840,校办公楼115。电子邮箱:278719573@qq.com.

其它竞赛、奖励联系人:唐琪,88822489,校办公楼115。电子邮箱:hdpgzx@hnu.edu.cn

各奖项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湖南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

2.湖南大学2017年课堂讲课比赛推荐名单汇总

3.2017年省课堂教学竞赛、信息化教学竞赛推荐名单

4.湖南大学教学名师申报表、汇总表

5.湖南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汇总表

6.湖南大学“我心目中最敬爱的老师”评选推荐表、汇总表

7.湖南大学熊晓鸽奖教金申请表

湖南大学教务处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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