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生评价指标由学校通用指标和教师自定义指标两部分构成。每门课程须填写自定义指标,学生才能开展评价。为保证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现请各学院组织任课教师填写学生评价自定义指标,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写时间
2024年12月2日-8日
二、参与对象
本学期本科课程任课教师
三、课程范围
本学期开设的所有本科课程,不包括各类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环节
四、填写方式
1.教师自定义指标为1项,占10分;学生对课程开展评价后,此课程的自定义指标将无法修改。
2.支持两种填写方式,一是引用学校指标库中已预置的指标;二是教师本人编辑指标内容,内容应围绕课堂教学质量的有效评价。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填写即可。
3.电脑端和手机端均可操作。电脑端支持谷歌、360极速模式和Win10自带Edge浏览器;手机端支持安卓和苹果IOS系统。
五、工作要求
1.请教师仔细核对本人页面端需填写自定义指标的课程信息,如有遗漏或错误,由学院统一报给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2.开课学院务必认真评估开设课程情况,如确实存在不适合做学生评价的课程(任课教师与学生班级未一一对应,实际上课教师与课表教师人数、姓名不符,合上课程分担学时不够,选课学生人数极少等),可由开课学院统一向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提出申请,不参与相关评价。选择以下任一方式:
①线上操作:教学秘书在教学评价平台【期终评价】→【不参评申请】页面点击申请,明确不参评理由,确认提交。
②线下提交:教学秘书在教学评价平台【期终评价】→【不参评申请】页面端导出课程清单,汇总不参评课程并明确不参评理由,审核后提交。
3.对无故缺课学时占总学时1/3及以上的学生,教师可提出该生不参与评教的申请并提供支撑材料,由学院统一报给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4.请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教师核对课程信息,填写自定义指标,在2024年12月8日24:00后未填写自定义指标的课程,系统将随机从预置指标库中选择一项。课程形成学生评价数据后,作为开课学院总体评价的总量基数,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联系人:郭慧,电话:88822845。
附件:1.教学评价平台教师自定义指标操作流程
2.湖南大学期终评价不参评情况申请表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