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产教融合深度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搭建坚实的实践育人平台,切实提高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现启动2025年湖南大学本科生带薪实习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现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校各年级本科生
二、认定内容
学生在A类实习单位中开展的培养方案外的带薪实习活动(如假期自主实习等),可申请认定为除毕业论文(设计)以外的实践学分或专业选修课学分。相关要求如下:
(一)拟认定的课程只能是“未在当前学期选课”的课程;
(二)若拟认定的课程已有成绩且未及格,认定后该课程考试性质按重修核定。
三、认定标准
学生须登录学院网站,查阅各学院带薪实习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核实带薪实习企业单位资质(确认其属于A类实习单位),并确定拟认定课程名称。
四、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阶段(2025年12月26日—2026年1月4日):学生须向所在学院提交以下材料,具体为《湖南大学带薪实习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1)、《湖南大学本科生实习鉴定表》(附件2)、实习报告(附件3)、薪资证明、实习证明等。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按要求规范整理后提交;
2.学院审核阶段(2026年1月5日—2026年1月9日):各学院须组建带薪实习工作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可通过汇报、答辩等多种形式完成学分审核与成绩评定工作;
3.材料汇总阶段(2026年1月9日前):各学院须将审核通过的学生相关材料及《湖南大学带薪实习学分认定汇总表》(附件4)整理归档,统一汇总后将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2025178@hnu.edu.cn。
五、联系方式
实教科曾老师 88821462
教务处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