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扎实做好秋季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强化本科教学过程管理,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平稳有序,根据学校工作部署,定于2026年9月14-18日组织开展全校开学教学检查工作,为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教学计划落实,课堂教学准备情况(教师到岗、教学大纲、教学进程表、实验室准备等),课堂讲授、小班研讨课(辅导、讨论、实验、实习等)组织情况等;
2.教材的准备及选用情况(包括教案、讲义等);
3.学生到课率;
4.教学场所的教学设备、基础设施运行情况;
5.其他教学运行情况。
二、检查方式
1.本次开学教学检查以各学院自查为主,学校抽查、常规教学检查为辅的方式进行。
2.各学院须指定专人负责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学校对学院的课堂教学状态以及学院自查落实情况开展抽查。
三、工作要求
1.开学教学检查是严明教学纪律,推进教风与学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各学院须严格执行学校各项教学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学院书记、院长要带头深入教学一线,参与并指导教学检查,压实工作责任。
2.严格做好教材、教案、讲义等教学材料审核把关,保障教材选用质量,确保价值导向正确。对课堂教学中遇到困难的师生,检查人员要及时做好帮扶疏导。
3.检查人员须提前抵达指定教学场地,对发现的各类教学运行问题及时处置,并按要求向教务处反馈相关情况。
4.结合本次开学教学检查,落实《湖南大学本科听课管理办法》(湖大教字〔2016〕37号)相关要求,开展校、院及相关部门领导、校院督导、同行听课工作。
四、材料报送
1.各学院对开学教学检查情况(包括教学检查组织情况,教材选用,教师开新课、新开课,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等)形成文字总结。
2.请于9月18日,将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的开学教学检查情况总结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统计表”(附件1)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评估科。
教务处
2026年9月8日
附件:
1.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统计表
2.湖南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