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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6-10-15 16:33:56点击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围绕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部署的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空间、未来健康、实验室安全等7个方向(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推荐一批人工智能赋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形成具有示范性、可推广性,体现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的实验教学项目。

二、征集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推荐项目须围绕上述7个建设方向之一,具备明确的产业需求对接和真实实验场景支撑,充分体现人工智能在高等教育领域的价值。

2.申报推荐项目已上线运行并在实际教学中取得显著成效,具有较好的应用效果和推广价值;或已有较充分的前期建设基础,具备上线运行和持续迭代能力。

3.已认定为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的项目,不得申报,不列入推荐范围。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推荐项目应符合《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征集说明》(附件2)中的建设标准、设计要求和技术要求,并与“实验空间-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实验空间”,www.ilab-x.com)完成相关数据接口联通。

2.项目应为综合设计型或研究探索型实验,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不少于20步。

3.拒绝使用盗版、受限免费版软件开发的项目进行申报,软件著作权共享权限自申报之日起不少于5年。

4.实验系统应符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中至少二级等保的相关要求,并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测评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5.涉密项目或不能公开个人信息的涉密人员不得参与申报。

三、申报材料

各项目申报负责人须完整、规范准备以下材料,并确保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原创性和合规性:

1.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书(附件3)。

2.项目视频材料:简介视频(3分钟以内,MP4格式)、教学引导视频(5分钟以内,MP4格式)。

四、申报程序

(一)网络申报。2026年11月4日前,各教学单位项目负责人须通过“实验空间”在线填写申报书,准备相应附件材料,通过学校评审后的项目再提交项目视频材料。申报教学单位党委须对推荐项目团队成员和推荐项目内容出具政治审查意见(附件4)。

(二)教务处组织专家集中评审,确定拟推荐项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向教育部推荐。

(三)开放共享。2026年11月20日前,申报项目须与“实验空间”完成技术接口联通和运行测试,平台将于2026年11月23日起开展网络用户使用评价。

本次申报工作不再接收纸质材料,所有申报材料以网络填报及平台上传的材料为准。

五、联系方式

(一)实验空间联系电话:010-58582301、010-58586618、010-58582161。

(二)技术接口联系电话:010-58586205。

(三)学校教务处联系电话:0731-88821462。




附件: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2.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征集说明

3.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书

4.“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申报推荐项目内容及团队成员政治审查表




                                                                                         教务处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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