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做好天津校友会国际交流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奖学金的管理办法(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4-2025学年度参与国际交流的本校在籍本科生。根据天津校友会国际交流奖学金设奖人与学校签订的相关协议规定,奖学金具体奖励对象为:生源地为天津的在籍本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党和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 达到具体国际交流项目所要求的外语成绩,外语语言运用及交流沟通能力强;
3. 已获得2024-2025学年海(境)外高校等机构交流录取函(自行联系除外);
4.在校期间学业成绩等要求详见天津校友会国际交流奖学金的管理办法(选拔流程、实施办法)。
三、评选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3.在国家、省各类竞赛中成绩优秀的学生优先选拔。
四、指标及金额
根据天津校友会国际交流奖学金的管理办法(选拔流程、实施办法)评选录取,当年额度未用完顺延至下一学年。
奖学金名称 |
资助指标 |
人均金额(万) |
总金额(万) |
天津校友会国际交流奖学金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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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定程序
(一)学院推荐
各学院根据天津校友会国际交流奖学金的评选要求和原则组织初评并将初评结果公示三天,于10月28日之前将初评通过学生的《天津校友会国际交流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湖南大学本科生海(境)外交流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3)以及学生的成绩单、国外高校的录取函和缴纳学费凭证、外语考试成绩单等附件证明材料,报送教务处交流服务科,同时发送汇总表电子文档。
(二)教务处汇总各学院推荐名单并进行审核后,报送交流奖学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或设奖人)审批,对审批通过名单进行公示。
(三)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公布获奖学生名单,颁发奖金和证书。
附件:
1.湖南大学天津校友会国际交流奖学金选拔流程
2.湖南大学天津校友会国际交流奖学金申请表
3.湖南大学本科生海(境)外交流奖学金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