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 2025 年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湖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要求,学校决定对2025级本科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由学校、学院两级工作组负责。
(二)学校工作组由教务处牵头,会同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校医院等单位组织实施。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三)学院工作组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学院教务工作、学生工作相关负责人员组成,负责开展本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二、复查内容
(一)档案资料检查。对2025级新生报到所提交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本、户口迁移证等材料与考生高中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比对核查,特别是录取照片、学籍照片、身份证照片和学生本人是否符合。纸质档案中高中阶段的材料对照《本科新生档案材料清单》(附件1)逐一清点,对于缺少的材料应及时补齐并为每位新生建立学生档案。
(二)人像核验。教务处负责开展新生入学图像采集工作。图像采集后与学信网上的录取照片、人口库照片进行比对,生成“人像比对”结果,比对结果由教务处反馈至相关学院,由学院根据图像比对结果,重点核查图像比对相似度低学生的相关档案与学生本人是否一致。
(三)身体状况复查。依据教育部高招体检有关规定,校医院组织入学本科新生进行身体状况复查。复查中发现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就读录取专业的学生,校医院出具复查报告,提出延期入学、转专业、休学、退学及免修体育的建议,由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完成相关后续工作。
(四)专业复测。新闻与传播学院、设计艺术学院、外国语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组织对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产品设计专业、外语类保送生、“强基计划”学生开展专业复测。
(五)对享受高考加分政策录取的新生,核查高考加分资格证明。
(六)对农村和脱贫地区专项计划录取(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的学生,核查以下材料:1.学生本人户口本复印件;2.学生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复印件;3.学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证明。
(七)预科入校学生资格复查。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少数民族预科计划、新疆协作计划资格复查工作,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负责对边防军人子女预科计划资格复查工作,重点核查户籍及家庭情况是否符合相应条件。
三、工作程序
(一)9月26日前,学院制定复查工作方案。
(二)10 月 15 日前,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统计汇总本科新生报到情况(附件 2),校医院开展身体状况复查,相关情况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提交至教务处学籍科备案。
(三)10月17日前,各学院完成复查工作,并将复查结果及工作台账(附件3)报学院党政联席审议。新闻与传播学院、设计艺术学院、外国语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复查结果及工作台账中应包含专业复测,马克思主义学院、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复查结果及工作台账中应包含预科计划资格复查。复查工作方案、结果、工作台账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杨丹办公自动化邮箱,纸质版由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提交至教务处学籍科104室。
四、工作要求
(一)学院要高度重视,制定切实可行、保障有效的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工作组成员构成、职责分工、时间安排、问题核实反馈机制及后续跟进措施等。为确保复查工作严谨有效,须建立工作人员“一人复查、一人审核,双人签字确认”的工作机制,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责任落实。
(二)各学院在复查工作过程中若发现存疑问学生,应将信息反馈学生,并进一步做好核查工作。
(三)各学院应以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为契机,健全学籍档案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学生的学籍档案管理。
附件:1.本科新生档案材料清单
2.2025 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台账
3.2025 级本科生报到情况汇总
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联系电话:88821842
联系人:杨老师 韩老师
教务处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