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相关政策,现将2026年湖南大学卓越人才出国交流资助(本科生)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和交流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交流期限为36-48个月;
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交流期限为36-48个月;
本科插班生,交流期限为3-12个月。
2.派出方式:
交流人员联系落实国外接收单位,学校予以经费资助。
3.资助内容:
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签证费,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8万元人民币;资助期限内的生活费,参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标准执行,生活费按月发放。
4.派出时间:
交流人员应在2026年6月1日前派出。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与学业要求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4月1日以后出生),须为应届本科毕业生,学习成绩优良、发展潜力突出,原则上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荣誉称号或发表过本专业领域的高水平科研论文等。
(2)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申请时年满18周岁(2008年4月1日前出生),须为全日制在读大一本科生,原则上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50%。
(3)本科插班生申请时年满18周岁(2008年4月1日前出生),须为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原则上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50%,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荣誉称号或本专业高水平科研竞赛奖项等。
2.申请人所属专业应属于我校“双一流”建设学科或理工农医学科。
3.国外接收单位应为国际公认的世界排名前300的高校,或在特定领域内处于世界领先水平的机构。
4.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交流国家、交流单位的语言要求,能够在交流单位开展学习研究。
三、申请流程
1.申请人填写《湖南大学卓越人才出国交流资助(本科生)申请表》(附件1),按照《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2)准备相应材料,于3月25日前提交申请材料至所在学院。
2.各推荐学院应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学习成绩、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推荐意见,经主管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各推荐学院于3月27日下班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盖章后报送校办公楼10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vane93@qq.com,逾期不予受理。
4.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由学校组织评审,经校内公示后确定资助名单。
四、相关要求及说明
1.推荐学院应结合学校有关管理办法及选派工作通知,统筹考虑交流项目“选拔、派出、管理、回国”各环节,对获资助人员加强管理,具体工作应有专门人员负责。
2.交流期间管理按照《湖南大学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管理办法》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88822818
附件:
1. 《湖南大学卓越人才出国交流资助(本科生)申请表》
2. 《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
教务处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