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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在校本科生、研究生2016学年学杂费缴纳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6-08-31 09:41:20点击次数:

各学院、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全体老生:

为了认真做好在校本科生、硕(博)士研究生(简称老生)2016学年度学杂费收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老生学杂费缴纳方式

1、网上统一支付平台缴纳方式

请同学们进入“湖南大学网上统一支付平台(http://xysf.hnu.edu.cn)”,实时查询和缴纳学杂费。

“湖南大学网上统一支付平台(http://xysf.hnu.edu.cn)”支持中行网银直连支付(支持中行储蓄卡、信用卡)和银联支付(支持与银联相通的多家银行储蓄卡、信用卡)。通过网上支付系统进行支付,均不收取任何手续费,使用说明请见“湖南大学网上统一支付平台操作指南”。

2、银行代扣方式

请同学们在2016年9月5日之前,将应缴学杂费存入学生个人缴费卡上,由中国银行湖南大学支行统一代扣。每周二为计划财务处学费代扣日,代扣学杂费至2016年12月27日止。

为避免重复缴费,个人缴费卡上有足够学杂费金额的同学,建议每周二(学杂费代扣日)不要在湖南大学网上统一支付平台进行缴纳学杂费操作。

二、其他注意事项

1、学杂费缴纳票据

己缴清学杂费的同学,12月份后,由计划财务处学费工薪科统一打印学杂费票据分发至各学院,请学生到所在学院领取票据。

学杂费缴纳票据既是学生缴费的唯一凭证,也是学生学杂费结算、退费的依据,请同学们务必妥善保管。

2、银行卡补办

银行卡有遗失,请持身份证和学生证及时到中国银行湖南大学支行补办,由中国银行湖南大学支行将补办的银行卡号统一到计划财务处学费工薪科登记备案。

3、请勿使用学校对公账户缴费

请不要使用学校对公结算账户汇缴学费,各学院请不要将学校结公结算账户提供给在校学生。由于学生不了解利用学校账号缴费的流程,许多学生将学费汇入或缴入学校账户却未及时到计划财务处学费科开具学费收据,导致学生认为本人学费缴清而计划财务处没有缴费记录的情况。

三、请各学院将以上通知精神向全体本科生、研究生传达,并将此通知复印张贴到公告栏以便遵照执行。

联系方式:

计划财务处学费工薪科

⑴ 校区外语楼216房间电话:88684712、88821923,联系人:周敏、杨向玉。

⑵北校区一办公楼208房间,电话:88684711,联系人:张蕴妤。

计划财务处

201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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