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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辅修了第二专业的2015届毕业生填写《第二专业学习证明书申请表》(见附件),经所在学院和第二专业所在学院审核盖章后于6月10日前交教务处注册科(学校办公楼104室),并同时交二寸彩照1张。超过时间未申请者视作自动放弃。
附件:辅修第二专业学习证明书申请表
教务处
201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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