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关注教务处微信公众号:hnu_jwc
一、相关制度:湖南大学教学变更管理办法(湖大教字[2009]31号)
二、制度中的相关说明
1、调课必须提前办理相关的调课手续。
2、每学期开学第一周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教学安排,如确有特殊情况,只能由所在教学单位负责安排教师代课。
3、提供材料:
(1)“湖南大学教学安排变更申请表”;
(2)学校已实行学分制下的选课制,如变更时间,应附有变更后学生上课无冲突的学生签字单;
(3)因病调、停课,应附有医院开出的病假条;
(4)因事调、停课,应附有院系领导批准的请假报告;
(5)外出参加会议调、停课,应附有由主管领导签字同意与会的会议通知单(复印件)。
三、调课流程图
Copyright © 2017-2021 湖南大学教务处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1号
邮政编码:410082
电话(传真):0731-88822818
电子邮箱:jwc@hnu.edu.cn
网站技术支持:0731-88822836
网站备案信息:湘ICP备00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