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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专业(分流)
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学生第二轮转专业 (专业类)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03-22 16:57:14点击次数:

各学院:

2023年第二轮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即时启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名额

第二轮遴选仅针对尚有接收指标且愿意继续接收学生的学院,各专业可接收转入名额和注意事项见附件1

二、工作流程

(一)学生申请(323日上午9:00-327日中午11:30

学生通过教务系统进行申请,每个学生选择一个专业且申请提交后不能更改(学生须在“转专业原因”一栏写明个人联系方式)。教务系统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二)转出学院审核(327日前)

学生所在学院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转出学生汇总表(附件3)签字盖章后于327日前报教务处注册学籍科。

(三)转入学院审核(328-43日)

转入学院按照转专业工作流程,对学生转入申请进行资格审核、遴选(学院可针对报名情况进行初审,按照一定比例发布面试名单),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学院对名单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转入学生汇总表(附件4)导出签字盖章、学院公示情况和学院集体决策过程一并报教务处。

(四)学校审核、公示

三、工作要求

1.转入学院可向转出学院了解申请转入学生情况,转出学院应积极予以配合。

2.转入学院应对转入学生做好政策宣讲,告知学生后续需要修读的课程清单及要求,并提醒学生后续学业修读中可能存在的问 题。例如,因每学期最高修读学分限制和课程冲突等原因,学生在正常毕业、推免等方面可能会受到影响。

3.各学院做好本学院转专业工作纪检监督。

四、特别提醒

1.学生应充分了解所在学院/拟转入学院转专业工作流程(见附件5)和各专业(专业类)培养方案http://210.43.63.32/pyfa2020/)。

2.获准转专业的学生本学期(2022-2023-2学期)仍在原专业学习,如本期获得学分数少于15学分,将被取消转专业资格。

3.若转入后专业人数未达15人,学生转专业无效,将被退回原专业。

4.学校发文确认转专业名单后即表示转专业成功,不能退回原专业。

五、咨询联系

   教务处 注册学籍科 韩老师

 联系电话: 0731-88821842 电子邮箱:hjj@hnu.edu.cn

       各学院转专业工作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6


教务处

202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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